本網訊 因天柱農村商業銀行總行新辦公大樓的建設合同竣工時間于2017年9月30日到期,因承建方對項目工程一直推進緩慢,未到期前我行曾向承建方下達竣工時限及催告函。我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基建辦人員多次到現場督查、交協、督促下,項目仍然不能到期竣工交付。
黨書記、董事長楊仁君(左一)和監理公司負責人陪同(左二)向州建公司負責人交涉、要求完成項目工程現場
2017年11月7日總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楊仁君同志攜同基建辦總經理彭先遠、項目總監周烜到中標簽約的州建公司(貴州中建偉業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督促、商談,并要求州建公司作為中標公司承建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如期交付竣工項目,如果工程不能如期交付,將代表總行要求該公司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期交付工程,再不能交付本行除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責任外,將采取相關措施進行約束,推進工程完工交付,并就如何交付工程向承建公司提出交涉。在州建公司與其主要負責人唐合權同志就天柱農村商業銀行辦公樓建設項目建設工作進行了溝通、交涉、研究后,向該負責人嚴肅要求州建公司必須按照合同盡快交房。
在雙方研究協商之后,唐合權同志向我行承諾:通過了解,該項目在天柱對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現公司責成州建公司三分公司必須介入,州建公司潘經理負責三分公司全面接管天柱農村商業銀行辦公樓建設項目的后續工作,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內容;并責成公司紀委介入督查,請該公司紀委一名同志督辦,2017年12月31日前完不成就問責相關人員責任。交涉事畢,唐合權同志與現在的承建方負責人及項目經理、三公司接管后續工程的潘經理進行具體接管布置、安排,落實接管工作和建設竣工方案,并再次向我行表明態度,2017年12月31日前必須全面完成整個工程并交付驗收使用。
商定完畢離開州建公司后,楊仁君同志還攜基建辦負責同志到黔東南審計心,就總行新辦公樓建設情況、基層網點建設進度、年度目標任務和重點業務推進工作向審計中心黨工委潘榮熙書記及負責基建的部室人員進行了專題匯報。潘榮熙書記指出,天柱農商行新辦公樓是省聯社批準的重點項目,宋銳書記關心,審計中心關注,本行干部員工期待,辦公樓和基層基礎建設必須抓緊落實推進工程進度,保時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對辦公樓建設董事長要親自指揮,班子成員具體抓,部門堅決抓到位、抓出成效,要放開眼界,既完成基礎建設,也不要過多計較小錢,抓住機遇和政策,抓緊完成基層的基礎設施建設,為發展創造環境。對年終目標任務和當前的重點工作,潘書記要求,細化措施后強抓落實是關健,必須全面完成2017年的各項工作。
黨委書記、董事長楊仁君同志對州建公司的承諾和擔當表示贊同,并友好的結束了此次會談。(天柱農村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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