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日本法務省考慮優先通過《有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其中新設了改變“合謀罪”構成條件的“恐怖活動等準備罪”,打算推遲向本屆國會提交《民法》修正案。
據悉,現行日本《民法》規定的男性結婚年齡為18歲以上,女性為16歲以上,且未成年人須經父母同意。
國際上的男女法定結婚年齡一般相同,日本以女性身心發育較早等為由,將女性結婚年齡設得較低。明治時期的《民法》規定男性結婚年齡為17歲以上,女性為15歲以上。
不過,隨著日本女性高中升學率飛躍性上升、16與17歲結婚者減少等社會狀況發生變化,有意見指出已經沒有與男性區別對待的合理理由。
而且,在現行制度下將成人年齡下調至18歲的話,只有女性存在成年與結婚年齡不一致而需經父母同意的情況。基于這一觀點,所以認為此次在修改日本《民法》的同時將法定結婚年齡統一為18歲較為合適。法案獲得通過后,將為普及新規而設置3年左右的過渡期。
據了解,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人口動態調查顯示,2015年進行結婚登記的約63萬名女性中,16歲和17歲為1357人。
圍繞結婚年齡,日本法制審議會(法相的咨詢機構)曾于1996年提交規定“男女均為18歲”的《民法》修正案大綱,但未能實際修改法律。法制審議會在討論下調成人年齡的最終報告書中也表明了相同的意見。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批評日本現行《民法》對婚姻年齡的規定具有“歧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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