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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江縣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服務大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踐行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把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化解在檢察環節。我院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著力在檢察環節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我院以推進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為契機,積極貫徹“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制度。今年我院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8件,均在7日內作出程序性回復和3個月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對每一位來訪者做到熱情服務,認真登記,對反映的問題仔細研究,找準癥結所在,依法處理并做好釋法答疑。廣泛開展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
社區代表等各方共同做好釋法說理工作。力求在檢察環節做到“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引入第三方參與釋法析理。我院為了落實中政委及上級院關于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相關規定,積極引入律師以獨立第三方參與化解信訪案件、聽取信訪人的意見、為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評析信訪事項,參加公開聽證、公開答復等各項工作中來,更好地維護了信訪群眾的合法權利。今年以來,我院共有8件案件引入律師共同參與。其中:邀請律師參加公開聽證1件,參加接訪3件,代理國家司法救助4件。我院引入第三方參與共同做好釋法析理工作,幫助當事人準確理解法律處理意見,勸導其服判息訴,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各界好評,取得良好效果,對最終實現息訴罷訪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運用國家司法救助促進社會和諧。為進一步構建范圍廣、多元化、綜合性的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轉變工作觀念,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主動給予司法救助。變“被動”救助為“主動”救助,做到應助盡助,一案一策,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困難群眾,開展多元化救助,實現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今年以來,我院共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累計發放司法救助金13.2萬元。其中: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戶2戶、救助未成年人2人、救助殘疾人1人。收到群眾贈送錦旗1面。過后還不定期對被救助對象進行回訪,主動了解其生活、精神狀況,鞏固救助工作取得實效。我院通過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化解了矛盾糾紛,修復了社會關系,促進了社會和諧。(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