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推薦未批準藥品 醫院藥廠共同擔責
大夫薦“假藥”醫院藥廠擔責
患者不服一審判賠5000元 提出上訴追究醫生責任
“我爸用完這種藥,眼睛就出現紅腫、流淚,像抹上了辣椒面兒一樣。”昨天,患者王磊(化名)的女兒在法庭說,父親使用了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大夫向其推薦未經國家批準生產的藥品后出現感染。一審法院判決藥廠、醫院連帶賠償患者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患者不服,提出上訴,索賠26萬元。昨天,市一中院開審此案。患者的家人當庭要求追究醫生的責任。
昨天上午,64歲的患者王磊并未到庭,他的女兒參加了庭審。王磊的女兒說,父親到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以下簡稱北醫三院)治療左眼角膜白斑,2007年1月17日,該院為父親做了角膜移植手術。主治大夫田某在術后帶著華北制藥集團新藥研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醫藥代表到病房,向其父介紹環孢素滴眼液,父親最終購買了兩支滴眼液。
“我爸用完這種藥,眼睛就出現紅腫、流淚,像抹上了辣椒面兒一樣。”王磊的女兒說,更嚴重的是,父親的視力不斷下降。經北醫三院復查,被診斷是術后感染。
2007年2月28日,王磊的家人向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舉報,該局執法人員到北醫三院調查發現,該院藥房和藥庫均沒有發現該藥,北醫三院未購進過該藥。審查認為,環孢素滴眼液為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的藥品,依法按假藥論處。
為索賠,王磊將田某、北醫三院以及華北制藥集團新藥公司告到法院。一審法院判決華北制藥集團新藥公司雙倍返還王磊購藥款280元,判決該公司與北醫三院連帶賠償王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王磊不服,提出上訴。
在昨天的開庭中,北醫三院代理人介紹說,患者王磊入院時,右眼視力為0.08,左眼幾乎看不清什么東西,該院為王磊做了角膜移植手術,主治大夫是田某。當時國內沒有針對角膜移植排異反應的藥物,進口藥品非常昂貴,一般病人負擔不起。而華北制藥集團新藥公司研制的此類藥品非常便宜,每支環孢素滴眼液售價70元,當時只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沒有得到藥監局的審批手續。在這種情況下,田某把該醫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帶到病房,介紹給王磊。
北醫三院的代理人說:“田某從日本學成回國,是一名非常好的醫生,就因為這件事,田某不能再從事醫生職業。但他真的是為病人著想,當時該藥質量是合格的,只是審批手續還沒完成。”
藥廠
藥品非假藥
愿給患者補償
華北制藥公司代理人當庭表示,2005年時該公司的藥品就在國家藥監局待批,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國家藥監局在整頓之中,停止對所有新藥審批程序,因此遲遲未能審批下來,直到2007年5月21日才拿到批文。案發時,此藥本身沒有質量問題,不能算是假藥,王磊術后出現感染有可能與其自身身體狀況有關。
當法官詢問幾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王磊的女兒表示同意。可是,北醫三院代理人說,“我們不同意調解。”被告醫藥公司說,該公司可以考慮進行人道主義補償。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