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市試點新能源汽車補貼 最高補6萬元
均為汽車企業集中城市。電動車大規模商用尚待時日
“這應是政策試水,國家有望在2~3年內強制推進新能源車。”6月1日,神龍汽車一位高層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當天,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出臺《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確定以現金補貼方式鼓勵上海、長春等5個城市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私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達6萬元,遠遠高出此前各地政府出臺的地方性補貼額度。
盡管比預計的時間晚出臺一天,但這一通知依然令汽車業興奮。從事純電動車鋰電池制造的湖南科力遠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78.SH)董秘伍定軍對本報記者表示:“這是很明顯的政策刺激,無論對于整車廠還是電池廠來說都是利好。”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副秘書長韓鐳對本報記者表示:“信號是十分明確的,國家要從方向上制定新能源車的道路。”
補貼政策出臺
《通知》規定,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補貼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電動車動力輸出達到的功率)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伍定軍解釋:“就是說,功率達到20千萬時,才能拿到6萬元的補貼。”
具體補貼辦法為中央財政將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生產企業以扣除補貼金額后的價格將汽車銷售給個人或租賃企業。試點期內,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后,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貼標準。
首批試點城市為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有分析認為,這5個城市均依托強大的汽車生產企業,尤其是這些企業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均有所建樹、有所突破。例如,上海的上汽、長春的一汽、深圳的比亞迪、杭州的吉利和眾泰等,合肥無疑是奇瑞。可以預見,這5個試點城市依托私人購車補貼政策,能夠在新能源汽車量產方面發揮出更大的產業集群效應。
根據《通知》內容,四部委大力扶持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均屬于電動車范疇,對混合動力轎車僅給予3000元的現金補貼。而在2009年3月推出的汽車產業振興規劃中,國家相關部委一度將混合動力車作為中國汽車能源徹底轉向純電動的過渡車型。
新能源車規模化前景
奇瑞汽車公司將是合肥新能源車補貼政策試點的直接受益者。奇瑞汽車總經理助理金弋波對本報記者表示:“這(補貼政策)對我們是一個機遇。”
但金弋波同時指出:“不要指望馬上就怎樣,電動車大規模的商業化仍需要假以時日。”客戶對電動車的接受程度、充電設施的便利程度,均是電動車商業化的不確定因素。
而從《通知》中也可看出,國家相關部委并沒有放棄傳統能源汽車。
財政部等有關部委同時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提出將發動機排量在1.6升及以下、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準(國家限定的油耗標準)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車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中央財政對每輛以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直接兌付給消費者。
“這實際上是把今年購置稅調高的一部分錢又退還給消費者了。”國內一家汽車公司銷售部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2009年,國家為刺激汽車消費,推出了購買1.6升以下乘用車購置稅減半的政策。2010年,該項政策調整為購置稅優惠75%,購買10萬元的乘用車約多支付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