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故事:房沒買成白扔10萬元中介費和定金
“雖然房子沒了,還賠了近10萬塊錢,可我們夫妻間的感情更融洽了。”王磊(化名)一邊淺笑一邊告訴記者。
王磊和妻子各自有一套房子,可因為都是結婚前買的,夫妻間一直沒有婚后的共同房產。2010年初,小兩口兒決定再買一套房子,作為共同財產。計算了手中的存款后,兩人決定在三環和四環之間,找一套50平方米左右、單價在每平方米25000元左右的小一居,再向銀行申請個商業貸款。
4月,兩人看中了三元橋附近的一套60平方米的“拎包入住”式公寓。簽約當天,因為單位臨時有事,王磊就讓妻子做主去和房主商談購房事宜,可誰知就這么一個“疏忽”,卻造成了莫大的損失。“當天面談后,和房主敲定的單價是每平方米25000元,這倒也符合我們最初的預期,可在貸款風險和月供上,卻少估算了不少。”王磊告訴記者,妻子是個耳根子比較軟的人,鑒于是第三套房子,在中介的建議下,她將房子寫在了父母名下,以享受銀行的首套房優惠,卻完全沒有考慮老人去申請商業貸款時的風險。另外,每個月8000多元的月供,中介經紀給算成了5000元,妻子也沒有察覺出來,就當場簽字,交了5萬元的定金和將近5萬元的傭金。
晚上回到家后,王磊把合同從頭到尾檢查了一遍,又仔細算了筆賬,才發現月供和稅費上,中介給算少了不少錢。夫妻倆決定去朋友那里湊點錢,多付一成首付,以減輕每個月的還款壓力。人算不如天算。就在第二天,新“國十條”出臺,銀行提高了對多套房的審定和借貸門檻,已經退休了的父母,被批貸的可能性進一步降低,而且貸款利率的優惠也消失。而若沒有了貸款,兩人是不可能支付起房款的。糾結了半個月后,王磊最終決定,放棄這套房子。
“中介費是肯定拿不回來的了,定金也因為違約不能退,可花10萬元買個心安,也是值得的。”王磊告訴記者,經歷了一次購房風波后,自己反而覺得是“丟了芝麻撿了西瓜”,妻子現在做什么事兒都變得比以前更有商有量了;而且兩人也達成了共識,只要夫妻感情好,不買房子也能過一輩子。趙瑩瑩 J201
畫外音
5月底“滿月”的京版十二條中,“認房又認貸”和第三套房停止貸款的“史上最嚴厲”房貸規定,使得北京房貸市場的交易量在5月出現了一個明顯的分水嶺,環比上月下降了約25%。在新規的制約下,不少購房人突遭無力支付首付的變故。根據北京中原地產的統計,自4月15日系列調控以后,出現了非常明顯的買房客戶違約的現象,目前客戶違約比例已經達到了70%,而其中以銀行首付提高、無力籌夠首付為借口違約的買方客戶,更是占到了違約總比例的80%。
于是,為了買房而編造夫妻假離婚的無奈之舉,自5月以來也時有發生,有的還弄假成真。“當房子背后代表了上百萬元的貨幣價值時,也就出現了親情被人們的逐利本性所代替的現象。這是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缺失。只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這究竟值得么?”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