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疊撞起糾紛 圓桌審判促和諧
本港訊 (王彪 記者 李麗娟)近日,臺江法院采用圓桌審判方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熊某訴被告張某某、黔東南州某汽車運輸公司、第三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江支公司(以下簡稱臺江財保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官的悉心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在公堂上握手言和。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原告熊某駕駛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黔東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黔東南太保支公司)的貴A19570號轎車到滬瑞線1882km+300m處進行交通事故理賠現場勘驗,當原告熊某將車停靠在路邊并在車內填寫有關材料時,被被告張某某掛靠于黔東南某運輸公司、投保于臺江財保支公司的貴A3199號車撞倒,貴A19570車被撞后,在巨大沖擊力的作用下,又與因肇事而停靠在前方等待救援的貴A92152號車相撞,致使原告熊某受傷。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貴A3199號車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而貴A19570和貴A92152號車均無責任。在理賠過程中,雙方對賠償數額和方案產生分歧,因各持一詞而訴至法院。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針對本案雙方均有保險公司參與訴訟的情況,考慮到他們平日是交通事故的理賠者,遂巧妙地采用了圓桌審判方式,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動員雙方放棄前嫌,設身處地去換位思考,依據法律法規和案件事實擬出賠償方案。
最終在法官耐心巧妙調解下,雙方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張某某賠償原告熊某各種經濟損失3800.00元,被告黔東南某運輸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臺江財保支公司在保險范圍內對被告張某某和黔東南某運輸公司承擔保險責任。被告方當庭兌清了賠償款項,雙方對審理方式和調處結果均表示滿意,主動在公堂上握手言和,一起三車疊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經圓桌審理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