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山打獵被同伴當成野豬開槍打死
本報訊 (通訊員 鄒一 李智遠)近日,城口縣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當地治平鄉新紅村村民周興陸與同村村民上山打獵,誤將同伴當成野豬,一槍造成同伴袁加前重傷,最后導致其死亡。
2月10日上午9點,周興陸、袁加前等9人,帶上8支火藥槍相約到深山打獵。下午3點多,在治平鄉和厚平鄉交界的名為“洞灣”的竹林里,周興陸發現距自己20多米遠的矮竹叢中有一個黑色物體在移動,并把竹子搖得沙沙響。
他以為是野豬,于是忙舉起火藥槍,瞄準,擊發。開槍后,他激動不已地上前查看,結果發現受傷倒地的不是野豬,而是同伴袁加前。他一時傻了眼,在其他同伴幫助下,立即把袁加前往山下背,準備送醫院搶救,但袁不幸在途中死亡。
當晚10點,城口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立即成立專案組趕赴案發現場,并在偵破過程中依法收繳火藥槍8支、黑火藥10千克。隨后,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拘留于城口縣拘留所。
犯罪嫌疑人周興陸后悔不已,說:“我想勸大家,以后再也不要玩槍了。有槍的,快交給政府和公安機關吧。”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