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嫖宿幼女獲刑6年半 受害者曾下跪求饒
貴州習水縣5名公職人員嫖宿未成年少女案令全國震驚之際,浙江臨海市一名有人大代表頭銜的商人王宗興也因涉嫌嫖宿幼女,4月10日上午在當?shù)胤ㄔ菏軐彙?/P>
不久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買處”案已經(jīng)審結(jié),池因嫖宿幼女罪被判刑6年半。兩人嫖宿幼女,是基于徐某某、張某某等人的介紹而促成。同樣令人震驚的是,介紹人還是在校初中女學生。
2008年10月26日上午,池全勝通過電話達成協(xié)議。一個女孩將一名叫豆豆的小姑娘送上門來,女孩離開后,豆豆突然跪在地上乞求:“叔叔,我還是一個學生,只有13歲,你放我回去吧。”
見豆豆不愿意,池擺了擺手。當豆豆離開房間下樓后,被剛才介紹賣淫的徐某某等人發(fā)現(xiàn)。徐某某等人立即將她拉到通道上軟硬兼施。隨后,豆豆第二次走進房間,欲火難耐的池全勝在明知她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事后,池全勝支付了3500元錢。2008年11月26日,臨海警方根據(jù)群眾舉報搗毀了一個賣淫窩點,池全勝被抓獲歸案。
現(xiàn)年53歲的王宗興是臨海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也“重蹈覆轍”。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11月8日下午,王宗興經(jīng)某校學生徐某某、張某某、林某某等人的介紹,將幼女苗苗帶至臨海市古城街道一個賓館的房間內(nèi)嫖宿,后付給人民幣300元。2009年1月13日,王宗興被公安機關抓獲。
而充當“拉皮條”角色的徐某某、張某某等人,當時都是臨海市某校初三女學生,均未滿16周歲。據(jù)交代,她們在物色對象時,重點把那些不怎么愛學習、貪玩,又喜歡花錢的低年級女生作為目標。一旦有人抗拒,則采取威脅、恐嚇甚至毆打等手段逼其就范。
據(jù)悉,在這起荒唐的系列賣淫案中,組織并參與賣淫的女中學生共有5人。
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介紹賣淫罪系一般犯罪主體,必須年滿16周歲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只能“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