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學生考場掏出手機被開除 稱只為看時間
不合時宜地出現在考場上的那部手機,讓他的大學生涯提前終止。黃成(化名)是南京一所高校的大四學生,他去年在英語四級考場上掏出了手機,被監考老師當場發現并以作弊論處。校方給予了“開除學籍”的最嚴厲處罰,黃成無奈之下將學校告上法院。
老師眼皮底下看手機
去年12月20日上午,大四學生黃成第三次踏進英語四級考試的考場。
就在距離考試結束只剩下半小時左右時,黃成犯下了難以挽回的大錯:他從上衣口袋里掏出了手機。他恰好坐在考場第一排正中,就在一位監考老師的眼皮底下。
英語四級考試紀律中明確規定,手機不能帶入考場。“這位同學!”距離他極近的老師喝道,隨即走到黃成的面前,要求他交出手機。考場里其他幾位監考老師也圍了過來。
事后,幾位在場的老師都做了內容幾乎一致的筆錄。他們回憶說,當時黃成將手機拿出正準備看,手機正處于開機狀態。幾位監考老師圍上來要求他交出手機,黃成不肯交,還將手機放進口袋。在眾人的強烈要求下,他拔下手機電池才交了手機。監考老師將這事通知了巡考員。巡考員趕來勒令黃成交出電池,然后將電池裝上,發現手機的收件箱里有類似于試題答案的數字和符號,于是將黃成帶離了考場。
4天后,學校對黃成作出了“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
學生:我只是想看時間
黃成承認在考場上掏出了手機,但他辯解:“手機是關著的,我習慣性地拿出手機來,是想看時間的。”黃成說,事后他才發現,自己的手機在整場考試期間,根本就沒有收到任何短信。“我到營業廳去查詢了我手機的接收記錄。”黃成說,那天自從手機被監考老師拿走之后,自己根本就沒機會碰過,當天也就無從知道這一點,事后才覺得自己被“冤枉”了。
校方很快作出了嚴厲的處罰,并很快駁回了他的申訴。不得已,黃成將學校告上玄武區法院,要求撤銷處罰決定。
看時間還是用手機作弊?
這份處罰決定,究竟是否過重,以及是否合乎法律規定,是昨天上午案件開庭時雙方激烈爭論的焦點。這份決定中提到:該生在英語四級考試時使用手機……而作出開除學籍的決定,依據是《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18號令)和校方制定的《學生違反考試紀律處理規定》。
在教育部18號令中有這樣的規定,“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而校方的規定更加明確也更加嚴厲,“利用手機等通訊設備作弊,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黃成的代理律師認為:“根據校方的規定,必須是使用手機作為作弊工具,才會被開除。而目前的證據,只能證明黃成在考試時看了手機。看手機與使用手機作弊,是兩個概念。”
他說,結合目前的證據,黃成在考試時掏出手機是事實,但是手機在掏出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打開,而里面究竟有沒有作弊信息,都只有幾個監考老師的一面之詞,并沒有其他證據,而事實上要取得“存在作弊短信”的證據并不困難。
“在考場上看手機也是違規的。”黃成的代理人并不否認這一點,事實上不管是校方在考試前的屢次警告和提示,準考證上的提示,以及監考老師寫在黑板上的提示,都要求不能帶手機入場。“但是看手機與利用手機作弊存在質的差別。”代理人說,利用手機作弊屬于嚴重的作弊行為,而看手機則只是普通的作弊,不能相提并論。“事實上,黃成坐在考場的第一排正中,根本就沒有機會作弊,他也深知這一點。”
一次作弊讓他學業荒廢
黃成的代理人最后說,由于黃成只是實施了看手機的行為,遠遠沒有達到要被開除學籍的程度,學生的違規應當以教育為主,不能因為一次作弊行為,就否定了黃成的全部學業。
庭審最后,黃成也表達了悔意:“我對母校的感情很深厚,對我這樣的行為,我想對學校說聲對不起,致以深深的歉意……”說到最后,他無法掩飾內心的難過,潸然淚下。
而一直在談法律的校方代理人也動情地表示說:“開除任何一個學生,學校都會感到心痛和深深的惋惜,但學校的規定很嚴格,也是為了嚴肅校風校紀著想。”
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相關新聞:今年高考加重打擊“手機作弊”
教育部今年發文,表示將從今年開始加大在高考中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處罰力度。
文件規定,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除按照教育部18號令處置外,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馬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