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香港老嫗相親被騙65萬 跟對方見過4次面
64歲的香港女士沈某,把65萬元匯入通過相親認識、只見過四面的男子黃國城指定的賬戶中。
驚覺受騙并報案后,公安機關凍結了該賬戶,至今未解凍。為拿回錢,沈某將賬戶戶主陳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此人還錢。福田法院一審認為,此案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不予受理。沈某不服,提起上訴,此案日前在深圳中院開庭二審。
港女來深相親被騙
沈某告訴記者,她是香港人,年輕時在香港做生意,靠著勤奮努力,攢下了一些養老的錢。她現在獨身一人,兒子遠在加拿大。因為感到生活孤單,她很希望找到一位老伴共度余生。她遞交給法院的起訴書中稱,2007年10月16日,她從香港《東方日報》上看到一條61周歲男士的征婚廣告,經電話聯系后,雙方在深圳見面。該男自稱黃國城,祖籍廣東,移民美國后,又在深圳關外開了一個很大的電子廠。
“我對他沒有什么特別的好感,但是看他斯斯文文的,也沒有特別反感。”沈某告訴記者,雖然只與黃國城見過四次面,但是其間,黃多次說,自己的企業馬上要上市,急需啟動資金。他甚至稱,自己與某國家領導人的兒子十分相熟,需要錢到北京去“疏通關系”。黃提出向沈某借錢后,表示可以自己在華僑城一套300多平米的房產做抵押。雙方拿著該房產證,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我哪里想到,連這個房產證都是假的!”沈某說,隨后,她借了一筆錢給黃。當年12月27日,黃又打來電話,稱自己正在美國三藩市,希望沈某給他在深圳工廠的廠長陳某匯款65萬元,用于給員工開工資,并介紹說,陳某是他從加拿大請來的。
2007年10月29日,沈某從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將65萬元匯入了陳某的銀行賬戶。隨后,黃國城立即稱自己在美國病重,還委托一個自稱是自己兒子的人打電話通知沈某。并且他反復找借口,拒絕沈某到美國去看望他。而且,從那以后,沈某再也沒有見到過黃國城。
錢款至今仍被凍結
沈某感到事有蹊蹺,匯款后很快向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報案,經偵局凍結了陳某的銀行賬戶中的65萬元款項。福田法院一審認為,陳某并非沈某所主張的匯款事件中的實際行為人,此案不是基于正常的民事行為而發生的民事糾紛,涉嫌犯罪。因此相關的事實,應由偵查機關偵查并經法定程序認定,此案不屬于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范圍。因此駁回了沈某的起訴。
沈某不服,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她認為,這是詐騙未成的經濟糾紛案,完全屬于民事訴訟案件,法院應依法裁定,退還給上訴人。
日前在中院二審時,陳某表示,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已經查明,他是在丟失了身份證后,被不法分子盜用,去銀行以自己的名義開立賬戶。他不認識沈某,對她與黃國城之間的往來,也毫不知情。但是,現在有65萬元凍結在以自己身份證開立的賬戶上,自己積極配合了公安機關的調查,現在也愿意配合將65萬元物歸原主。
沈某認可陳某的上述說法,承認陳某也是此事的受害者。她在庭審時表示,這筆錢已經凍結了將近兩年,嚴重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公安機關告訴她,歸還65萬元的事,屬于刑事案件中的民事部分,應當由法院判決后,才能歸還給她。既然陳某也承認這65萬元不屬于自己,也愿意歸還,法院就應當判令將這筆錢歸還到她的賬戶中。
法院將擇日宣判。對于這宗拖延了近2年的案件,沈某說,她感到十分無助,雖然事情因自己糊涂被騙而起,但“明明是從我賬戶匯出的錢,陳某也承認不是自己的錢,為何不能還給我呢?”
(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