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生開車硬闖校門 打傷門衛被勒令退學
5月19日晚,昌江縣昌江中學高三年級學生林某,酒后坐著朋友的車去接平時關系不錯、即將下晚修的兩名高二女生回家。進入校園后,兩名高二女生上了他們的車。
因該轎車未經“校警”(學校門衛)允許進入校園,所以該車開出校門時受到“校警”的阻攔。林某因此與“校警”發生爭吵,在雙方發生肢體沖突的過程中,林某將“校警”打傷。第二天,學校以林某和兩名高二女生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為由,對3人做出勒令退學的處理決定,學校還開除了林某的學籍。
對學校的處理決定,該校的學生和家長們議論紛紛,不少人認為昌江中學對兩名高二女生的處理有失公允。
昌江中學:一則“開除決定”引熱議
5月23日,讀者郭先生撥打海南特區報熱線反映,他到昌江中學辦事,看到昌江中學大門口的公告欄等地方,張貼著《昌江中學對林某等三位同學的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稱:林某因為未經校警允許,酒后坐著朋友的車進入校園接晚修結束的兩名女同學,與校警發生沖突并將校警打傷,學校做出3人勒令退學的處理決定,并開除林某的學籍。
郭先生認為,昌江中學對林某做出開除的處理還可以理解,但對兩名高二年級的女生也做出勒令退學的處理決定,那就有點過分了,畢竟這兩位高二年級的女生沒有什么過錯。另外,學校將處理決定在校園里到處張貼,把兩位高二女生的姓名、班級、家庭住址等信息公之于眾,實際上已侵犯了這兩位女學生的隱私權。郭先生還說,昌江中學對兩名高二年級的女生做出勒令退學的處理決定,應該已經侵犯了兩位女生接受教育的權利。郭先生說,他的一些朋友和鄰居對此議論紛紛,多數人都覺得學校的做法欠妥。
處理決定:3學生被學校勒令退學
在這則蓋著昌江中學公章的《昌江中學對林某等三位同學的處理決定》上寫明林某、鐘×翠、鐘×好的姓名、性別、班級、出生地址等信息。內容為:“2009年5月19日晚修下課,林某和一名社會青年酗酒爛醉,并開一輛小車到學校以接送這兩名女生為由,他們不顧值班門衛的勸阻,硬闖校門,沖擊校園,并動手毆打值班人員,致使一名校警受傷。以上三位學生,嚴重違反《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無視學校有關規定,勾結社會青年攻擊校園,情節嚴重,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校風校紀,經學校校務會議討論,決定給予鐘×翠、鐘×好勒令退學處分;給予林某勒令退學處分,并開除學籍。以上三位學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同學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