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不滿企業黑幕被揭拘禁威脅媒體女主編
因涉嫌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證券市場周刊》女主編于穎,劉唐寧、張向輝等5名被告人7月14日上午在北京海淀區法院出庭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5月~2008年6月,被害人于穎因在《證券市場周刊》上刊登相關文章引起被告人劉唐寧等人不滿。2008年7月9日21時許,在劉唐寧授意下,被告人張向輝、張家瑋、曾鵬、趙曉龍在北京海淀區北五環上清橋附近,將正在駕駛汽車的于穎截下,并強行帶上被告人張向輝等人的汽車,隨后對于穎采用紗巾堵嘴、塑料袋套頭等手段,并實施威脅,脅迫于穎在劉唐寧提供的“更正啟事”上簽字并保證在《證券市場周刊》上發表。7月10日2時許,張向輝等4人將于穎釋放。
被告人張家瑋、曾鵬于2008年12月29日被抓獲歸案,被告人劉唐寧于2009年2月7日被抓獲歸案。被告人張向輝、趙曉龍分別于2009年2月6日、18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檢方表示,于穎曾在《證券市場周刊》上刊登過3篇關于太平洋證券上市的文章。《證券市場周刊》采寫該組文章的記者證實,文章發表后,他也曾受到威脅。
現年39歲的第一被告人劉唐寧被捕前系北京藍川偉業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劉唐寧因犯搶劫罪于1987年10月曾被北京海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1992年3月刑滿釋放。現年29歲的第二被告人張向輝被捕前系藍川偉業公司的副總經理。被告人張家瑋、曾鵬、趙曉龍的戶籍所在地同為吉林省長春市。
據悉,《證券市場周刊》刊登的“引起被告人劉唐寧等人不滿”的文章是指《明天系券商借殼內幕》、《太平洋證券上市路徑》、《證監暗洞——太平洋證券“特批”上市幾大疑問》3篇文章。
劉唐寧當庭表示,于穎在《證券市場周刊》上刊登的上述文章是關于太平洋證券違規上市的情況,給該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響,他也是“幫人做事”。這件事情一開始是他讓張向輝去找于穎談,他本來的意思是按照“經濟交往”去做。
但張向輝等4人找于穎談話的方式卻是以暴力手段進行。被告人趙曉龍在向警方投案后,曾供述:“到晚上八九點鐘,那女的開車回家,我們就開車跟著,張向輝在一個環路上以石子濺起蹦壞了窗戶為由將那女的騙下車。我和曾鵬一左一右抓著那女的。張家瑋開她的車,張向輝帶著張家瑋把車停在一個路口。之后,張家瑋開車,張向輝在后座上對那女的進行威脅,用塑料袋蒙頭,并威脅打艾滋針什么的。后張向輝讓我和曾鵬、張家瑋下車,他單獨和那女的在車上聊。”
著名刑辯律師錢列陽為第一被告人劉唐寧出庭作罪輕辯護。他希望法庭在對劉唐寧認定有罪的同時,給予緩刑。錢列陽稱,劉唐寧的家屬已有明確表示,愿意支付于穎的精神賠償費。
記者注意到,受害人于穎沒有出現在當天的法庭上。
對于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5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并在最后陳述時向于穎致歉。
“這件事雖然不是我的本意,但我認罪,同時向受害人表達歉意,愿意賠償于穎的經濟損失。”第一被告人劉唐寧在最后陳述時說。
庭審結束后,記者就“劉唐寧等人到底是在幫誰做事”采訪出庭檢察官,但檢察官表示“不得而知”。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