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女研究生一夜情后實施盜竊并拍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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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10-28 9:35:17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女研究生與網友“一夜情”纏綿后,發現自己價值6600元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被男子拿走,男子更以之前拍攝的“艷照”相逼,不讓女研究生報警。昨日,青羊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男子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罰金3000元。
今年2月27日上午9時許,25歲的在讀女研究生羅某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在郫縣一所高校讀書,去年11月15日下午,她通過聊天室認識了網名為“聽不到何時”的張某。張某說自己是山東人,與女友吵架后,當天剛到成都來散心。兩人一直聊到天黑,并相約見面。第二天,兩人在市區玩了一天,晚上又去迪廳喝酒。隨后,兩人到位于東馬棚街的一家商務酒店開房。纏綿時,張某用手機拍下了她的裸照。早上醒來后,她便發現筆記本電腦和手機不見了,而手機SIM卡則被張某放在床頭柜上。“張某發短信以之前拍攝的‘艷照’相逼,我害怕照片泄露,當時就沒報警。”羅某說,這期間,她一直和張某聯系,讓他寄回筆記本和手機,但張某并未這么做。
警方立案后,對張某實施了全國上網追逃。8月17日,河南鄭州市警方將張某抓獲。昨日上午,青羊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她知道我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且當時我也是真心想和她談戀愛。”28歲的張某稱,他曾主動打電話告訴羅某自己將東西拿走了。但他也坦承,今年2月自己結婚一事羅某并不知情,而且“拿”筆記本電腦和手機離開時也未征得其同意。
考慮再三后,在總結陳詞時張某表示認罪。法院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判處其犯盜竊罪。考慮到張某的妻子在開庭前已全額上交了6600元賠償款,可對其從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