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先后被繼父和姑父強奸 恐懼男性不愿嫁人
東方今報消息 昨天上午,登封市飄著雨絲,21歲的薇薇含淚告別母親,外出打工。她告訴母親,她會好好活著,為自己找個出路。
1990年,薇薇出生在登封市西部山區一個貧困的家庭。父親在煤礦打工,母親邊種地邊照顧她,一家人其樂融融。
薇薇10歲那年,煤礦塌方,父親撒手人寰。2000年,母親梁云帶著薇薇改嫁到登封市告成鎮農民王四合家里。王四合不務正業,好吃懶做,稍有不順就毆打梁云和薇薇母女倆。一天中午,梁云有事回娘家,王四合從外面喝酒回來,竟然不顧薇薇的反抗奸污了她。當時,薇薇剛滿11歲。
梁云回來后,因找不到王四合,帶著薇薇一起到派出所報了案。王四合很快落網,后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王四合落網不久即被檢察院批捕,梁云帶著薇薇回到了娘家。
2001年下半年,薇薇上初中一年級,爺爺把薇薇送到了她的大姑姑劉秋琴家。一天晚上,劉秋琴去煤礦干活,大姑父李有亮竟然強奸了12歲的薇薇。十幾天后,李有亮又一次強奸了薇薇。薇薇說要告李有亮,李有亮威脅說:“你敢告我就殺了你和你媽媽。”薇薇含淚忍氣吞聲。
恐懼男人,拒絕男孩示愛
繼父和姑父對薇薇的傷害,給薇薇造成了心理陰影,從此,她對男人產生了一種恐懼。
15歲那年,薇薇的母親又在新密成家,要薇薇跟自己一起過。薇薇堅決拒絕了,繼而到登封市區打工。
薇薇非常能吃苦,勤快能干深得老板的賞識和同事們欽佩,但是大家也都有一種感覺,薇薇很少和男同事說話。
曾經有一個帥氣的男孩向薇薇示愛,遭到了薇薇的堅決拒絕。
在薇薇的生活里,親人只有媽媽;在她的周圍,朋友只有單位的女孩兒們。
不想嫁人,跪求母親
漂亮的女孩卻不愿意談戀愛,難免有人會議論。
薇薇的母親也一直想讓女兒找個好對象,但薇薇總是拒絕。薇薇對待任何男性,包括自己的親戚、同學都是冷若冰霜,敬而遠之。她仇恨男性哪怕是向她問路,有時她會受驚一樣逃掉,惹得同事們都笑她神經質。
梁云以為女兒身體有病,曾多次關心地詢問,但都被女兒否定了。
今年3月初的一天,梁云從新密來到登封市區看望女兒,再次提出為她找個婆家,薇薇又一次拒絕。當天深夜,薇薇滿臉是淚來到母親的床前,突然跪在她的膝下,抽泣著說:“求您了媽媽,別讓我嫁人好嗎?”
薇薇將這些年自己對男性的恐懼慢慢說給母親聽。梁云痛哭流涕,她沒想到這么多年了,陰影在女兒心中始終無法消除。
今年5月5日,薇薇的姑父李有亮在潛逃9年后,被登封警方抓獲歸案。
5月16日,李有亮因涉嫌強奸罪被登封市檢察院批準逮捕。姑父的落網,讓薇薇心里稍稍好受了一些,她決心離開登封,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擺脫以往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