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林農確立山有其權主體地位
據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黎平縣林業部門目前已向全縣403個行政村頒發林權證15萬本,林權證發放率達98.7%,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該縣從2008年4月起全面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如期完成了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工作任務。主體改革達到了預期目標。一是確立了林農的主體地位,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總體目標基本實現。二是通過林改,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林農林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山林權屬得到了明晰,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林區群眾逐步樹立了“把山林當資產、把林木當財產來管護”的新觀念,極大地激活了林業發展的機制。林農造林育林積極性高漲,資源管護意識明顯增強,“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成為農民的自覺行動。
據黎平縣林業局局長粟仕奎介紹,黎平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明晰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讓林農享有靈活的經營權和自主處置權,激活了林業生產要素,調動了林農營林積極性,實現了林權制度改革與生態建設良性互動的局面。
截止目前,該縣已經確權發證的集體林地面積500.5萬畝,除群眾要求繼續由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19萬畝村寨后龍山、風景林和水源涵養林外,其余481萬畝林地均已完成了確權到戶,到戶率達到96%,發證宗地27萬宗,發證戶數達到11.58萬戶,發放林權證15萬本,發證率達到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