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四個“一批”推進項目建設年活動
本港訊 (通訊員 周志光)黎平縣圍繞“承接中東部發達地區產業轉移”的思路和“以超常的力度抓投資,以超常的措施上項目”要求,以四個“一批”扎實推進項目建設年活動,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開發和儲備一批項目。建立“十二五”規劃重大項目庫,確保全縣重大項目庫中投資過5000萬元的項目達到300個,總投資突破150億元。2011年策劃5000萬元以上項目50個,深度開發5000萬元以上項目40個。著力推進30個重大項目前期工作。
爭取和引進一批項目。凡對口上級部門有政策性項目資金安排的,縣直部門全年爭取各類資金總額超過20億元,其中爭取專項資金和項目資金10億元。大力加強招商引資力度,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引進戰略投資者,全年招商引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達30個,力爭20個項目開工落地。
開工和建設一批項目。保證做好“十二五”規劃實施開門紅,全力推進“113”工程建設,即重大項目計劃總投資約100億元,實施約100個項目,2011年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約30億元。包括產業發展項目30個,年度計劃投資約15億元;基礎設施項目50個,年度計劃投資約10億元;社會發展項目20個,年度計劃投資約5億元。
竣工和投產一批項目。爭取2011年竣工投產項目達到30個以上,其中納入目標管理的重點項目(工程)竣工10個以上。
在項目建設上,通過開展“項目建設年”活動,在全縣形成項目聯動開發、協調服務、責任考核的工作機制,實現項目開發、引進、建設快速有效推進,實現投資拉動最大效應,力爭2011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突破30億元(不含“兩高”建設)以上, 增長1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