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移動法庭讓經濟糾紛案三方重拾友誼
近日,黎平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冒著嚴寒,多次前往巖洞鎮述洞村,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借貸糾紛案件,促使已反目成仇的當事人三方握手言和,重拾友誼。
朱某、甘某與徐某原為好朋友,2008年,徐某邀約朱某、甘某一同到廣西梧州去做木材生意,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原告朱某與甘某分別從帳上轉入32500元和27000元錢給被告徐某,讓他先做好生意的籌備工作。但后來生意沒做成,朱某與甘某就要求被告將籌備款退還,但被告多次借故推托。經過三年的催討未果,無奈之下,朱某與甘某只得舍棄多年友誼,起訴要求徐某歸還所欠債務。
承辦該案法官經過調查,確認這只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案,當即打電話聯系被告徐某,徐某接聽電話后,表示欠錢是事實,但現在他人在外地務工,待回家之后再做處理,之后就關機躲避。時近年關之時,按照當地習俗,被告一定會回家過春節,承辦該案法官為解當事人之急,不顧天寒地凍,歷經三個多小時的崎嶇山路,來到被告徐某家中,但卻沒有見到徐某。法官們從鄉親們口中得知他已于不久前回到家中,現已躲避在他處。承辦法官只有向被告的家人說明來意并釋明法律,希望被告家人能夠給被告做思想工作。同時,承辦法官還找到當地村干部和寨老,向他們打聽被告的經濟情況等。
2012年2月19日,在確切的得知被告在家后,承辦法官再次冒著嚴寒來到被告家中,并組織村干部、寨老及被告親朋好友等人在被告家現場辦公。通過一個多小時耐心細致的勸解,徐某終于想通了欠債還錢合法合理,三方最終同意調解,達成一致還款協議,并握手言和。(楊理顯 吳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