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縣“五措施”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加強人民調解實體化建設。出臺《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實體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麻江縣推行人民調解組織備案制度》、《麻江縣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案件“以獎代補”工作意見(試行)》、《麻江縣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案件“以獎代補”實施細則(試行)》。二是成立了以個人名義命名的“家成調解工作室”、無利害關系第三方調解的“麻江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麻江縣物管矛盾糾紛調解指導委員會”和“麻江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三是開展“化解矛盾糾紛,爭當人民調解能手”活動。四是做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五是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