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和要求的醫保定點單位 將其退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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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6 來源:黔東南州藥監局 點擊:
11月25日消息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管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黔東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與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衛生局商討、研究規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工作事項。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定了《黔東南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房基本條件(試行)》,經三部門商討同意,以聯合文件的形式下發 了《關于規范黔東南州藥房(庫房)管理的通知》和《關于組織對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房(庫房)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勞動(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衛生部門貫徹執行。
凡列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單位,必須符合上述有關文件的要求。經三部門聯合檢查,符合要求的繼續確定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不符和要求的限期3個月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采取措施將其退出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此項工作要求于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
通過規范管理,使黔東南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房(庫房)的人員、設施設備、藥品的儲存、養護與制度管理等,將上一個新的臺階,藥品質量與患者用藥安全將得到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