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兩個完善”
我省依托電子政務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兩個完善”
金黔在線訊 行政審批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既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又是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重要保障。結合今年環境建設年工作要求,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現了兩個完善。
一是完善了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省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于2010年1月1日正式開通時,有43個省直機關,10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被納入系統實現電子監察。今年,我省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依據法律法規,嚴格對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行政(便民)服務類事項進行了區分,共清理出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404項,非許可審批事項152項,行政(便民)服務類事項337項。基本摸清了我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底數,接著對各部門行政職權進行了梳理,形成《貴州省省直機關行政職權目錄(2011版)》,對省行政審批及電子監察系統進行全面調整,此次調整完善后,我省行政審批事項將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在完善省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的同時,緊抓全省各級的系統建設。
二是完善了全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網絡。目前,全省已有8個市(州,除黔南州)建成本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有68個縣(市、區、特區)建成本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貴陽、遵義、黔東南州、黔西南州、畢節市等地已實現與省電子監察系統的對接,初步形成省市縣三級聯網的電子監察體系。我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也得到了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國家信息中心的充分肯定,7月中旬,國家信息中心將貴州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作為全國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典型,向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匯報,得到了充分肯定;11月下旬,國家發改委擬建設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國家信息中心推薦我省和北京市、江蘇省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作為典型系統進行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