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重大項目和決策實行雙評估
法制生活網訊 黔東南州政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對事關民生、事關穩定的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管理等重大決策和項目,一定要進行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風儉雙評估。
“既看要不要干,又看能不能干;既不能因為擔心引發矛盾而不敢干,又不能忽視矛盾盲目干,做到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堅決防止因決策不當損害群眾利益,引發集體上訪和重大群體性事件。”據介紹,黔東南將整合各方力量,進一步完善縣(市)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心和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機制,實現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統一指揮調度。
據了解,該州將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切實在農村、社區、企業、經濟社會組織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防線”作用,通過對糾紛當事人的調解、勸說,促使互相諒解、平等協商、達成協議、消除紛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要積極參與人民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成功率,減少不必要的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
同時,該州還將不斷改進行政調解,對人民調解未果的事件,要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專門調解,通過耐心說服教育,努力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隔閡和矛盾。對行政調解仍未果的,由律師、法官等就當事人雙方的糾紛進行司法調解,平息矛盾糾紛。
該州將通過加強和改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總結推廣民族地區“鄉規民約”、“聯防聯治”、“五老調解(老干部、老戰士、老教師、老專家、老模范)”、“民歌調解”等在基層社會管理中自管、自律的人民調解機制,發揮整體效能,確保矛盾糾紛在第一時間得到調解,在萌芽狀態得到化解。
據了解,該州將強化信訪工作,認真落實“三級二次”領導信訪接待日活動和首接跟蹤督辦制、領導包案、干部下訪等制度,暢通群眾表達訴求、反映意見、解決問題的各種渠道,引導群眾就近就地信訪,就地解決群眾訴求,推動信訪重心下移,減少越級訪和非正常上訪。尤其是對一些疑難信訪問題和歷史積案,黨政主要領導要主動深入一線,深入群眾,面對面、手拉手地解決問題,理順群眾情緒,增進群眾感情,解決群眾訴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滿意度。(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