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農房2011年全部“上保險”
近日,榕江縣全面開展農村房屋保險工作,采取政府補助與農戶交費相結合的方式,在自愿的基礎上為該縣農戶的自有居住房屋“上保險”,惠及該縣24萬余群眾。
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公共財政投入向農村農民傾斜,增強農村應對自然災害和火災的生產自救能力,榕江縣此次農村房屋保險按照“低保障、低保費、廣覆蓋”的工作思路,對該縣范圍內榕江籍農業戶籍的所有農戶的自有居住房屋(不包括附屬建筑物)開展保險。保費標準為每年每戶農戶25元,其中農戶交費18元,縣財政補助7元。每戶農戶住房保險金額為10000元(即每戶最高賠付10000元),預計2011年6月底前農戶參保率達到70%以上,春節前達到90%以上,最終達到全覆蓋。(凡小慶 張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