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車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一頭牛 保險賠償難確認
據京華時報 奔馳在高速公路上撞上一頭牛,并花費了近20萬的維修費,車主林某起訴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昨天記者獲悉,平谷法院已受理了此案,保險公司提出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承擔部分責任。
2008年8月30日夜里11點多,陳某駕駛朋友林某的奔馳車從廣東珠海往陽江方向行駛,當車行至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時,與高速公路上的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車主林某及時向保險公司報險,當地的保險分公司到現場進行了現場勘驗。2010年9月9日,廣州一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對奔馳車進行了維修,花費配件費和工時費共19萬余元。由于林某已于2010年6月5日,花費1萬余元為奔馳車進行了投保,因而他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修理費用。
保險公司對于林某描述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沒有異議,但只同意按照其在廣東的合作修理廠所定損的費用進行賠償,數額是14萬余元。保險公司同時指出,當時林某報險的時候說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一頭牛,因而對于牛出現在高速公路上這件事,他們認為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門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記者 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