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選派190名機關干部到村任職
據榕江縣政府辦消息 為加強基層工作,推進基層經濟社會和黨組織建設,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社會政治穩定,榕江縣從縣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190名干部到村任村黨支部副書記和主任助理職務,3月23日起將陸續到崗履職。
據悉,為了讓干部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該縣規定:到村任職人員在原單位的職務、身份、工資不變,福利待遇、調資升級與本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對待。在駐村工作期間每人每天補助30元生活補貼費,每月報銷1次往返車船費,生活補貼由縣財政局撥到派出單位發放。到村任職干部工作經歷,記入干部個人檔案,縣直單位選派的到村任職干部,每年按百分之十的比例評選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被評為工作先進個人的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任用。
據了解,該縣派出單位所到村一定三年,到村任職人員在村工作時間為一年,原則上一年一輪換。目前全縣268個村(居委會)都有機關干部任職。該縣縣委組織部、縣直機關工委、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等部門,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暗訪、民意調查、群眾測評等方式,對干部到村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以確保到村任職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