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臨時攤販,該如何管理你?
有筆如刀:
臨時攤販,該如何管理你?
姜秀波/文
青年作家姚瑤在他的散文《2007年的春天》(http://www.zhxpm.cn/html/news/culture/2007510113011-1.shtml)中寫道:“……一個農村婦女背著個不足兩歲的孩子挑了擔櫻桃在叫買,三個穿著黑色制服的城管隊員沖過來,不問青紅皂白,一腳把兩籮筐的櫻桃踢翻在地,殷紅的櫻桃撒得滿地都是,小孩嚇得大哭,那婦女也哭了,城管隊的還不罷休,還要罰款。我實在看不下去了,走過去,叫他們別這么搞了,畢竟一個婦女在城市討口飯吃,很艱難的。那城管的,瞪著比牛卵蛋還大的眼睛,大吼:這城市還要不要秩序?我知道,我們這龐大的城市得靠他們維持,但得考慮一點方式方法嘛,總不能如此粗暴、野蠻。”
此言誠哉!
小攤小販是城市的弱勢群體,他們要吃飯要賺錢養家糊口;城市要寬闊的大街,齊整的店鋪攤位。對一座文明城市而言,城管首先要文明執法,這是無可爭議的。小攤小販要遵守城市規則,同樣是必要的。
城市的秩序要維持,小攤小販要生存,兩者都無可厚非,但兩者之間是否有沖突而水火不容呢?
近來,
一是規范攤點設置。在不影響城市景觀和群眾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對臨時攤點進行全面、科學規劃,在小街、小巷設立規范的攤位,對夜市、小吃攤、水果攤等進行規范化管理。
二是規范管理行為。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制,做到“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由各街道對規劃臨時攤點的秩序、衛生等進行嚴格管理。
三是規范經營秩序。對設置的臨時攤點,統一攤棚,統一衛生標準,統一進出場時間,有條件的統一服裝。
我們喜歡一座文明發達、秩序井然、規范有序、朝氣蓬勃的城市,我們也喜歡一座充滿溫情和包容的城市。
我們最不愿意看到一座弱勢群體淚光背后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