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尚未驗收開發商人間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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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12/21 9:33:34 來源: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
據貴州都市報消息 2007年,90名業主在鎮遠縣羊坪鎮彩虹廣場買下了商品房。但是,在房屋還沒有通過驗收的情況下,開發商突然走人,還卷走了業主們近50萬元的辦證款。
據介紹,2007年3月,鎮遠縣羊坪鎮彩虹廣場B、C區工程開建。從同年8月起,90名業主先后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交納了3、4萬不等的首付款。
后來,因開發商延期交房,每位業主都獲得了一筆違約金。對于違約金的分配,經雙方協商,開發商從每戶的違約金中抽出5000多元辦理房產證以及水費,共計49萬元,余款匯入業主的賬戶。
“我們滿以為房產證不用愁了,誰知卻是一場空歡喜!”業主張先生說。原來,房開公司法人代表陳秀榮以及股東們于2008年12月底溜了。
“雖然我們住上了新房子,但辦不了房產證,就等于是住入‘空中樓閣’一般,這心始終是懸起的呀!”業主楊先生說。
針對業主們反映的情況,記者到鎮遠縣建設局進行了采訪。該局一位副局長和質檢站的負責人說,羊坪彩虹廣場B、C區的工程還沒通過驗收,首先是附屬設施不完善,小區功能還不齊備。此外,工程的驗收需要承建方對一些細節進行整改,但由于開發商尚欠承建方的工程款,整改要求因而遭到承建方的拒絕,導致工程不能驗收。后來,開發商又走人了,帶走了業主們辦房產證的錢款,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開發商走了,建設局無權抓人,鑒此,我們只有建議業主們通過司法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鎮遠縣建設局的副局長說。
采訪中,記者找到了彩虹廣場B、C區建筑工程的承建方黔東南州興源建筑公司。該公司總經理包正鈺說,彩虹廣場的B、C區主體工程已經通過驗收,但是由于西大公司尚欠該公司140多萬元的工程款,因此,興源公司未提供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備案,資料不備案,是不能辦房產證的。目前,為了這140多萬的工程款,興源公司已將西大公司告上了法庭。
鎮遠縣委、縣政府獲知此事后高度重視,目前正在協調處理。
(石建華 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