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與網友“談戀愛”遭強奸后被迫賣淫
據紅網 12歲女童楊某與19歲男孩劉某認識幾天后就談起了戀愛。之后,兩人多次發生性關系,楊某還被劉某帶至吳某經營的發廊賣淫。8月11日,湖南省懷化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劉某和吳某分別以強奸罪和容留賣淫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6月27日,12歲的楊某突然失蹤,懷疑被人拐賣。7月2日,公安機關在貴州黎平縣德鳳鎮一網吧內找到了失蹤5日的楊某,同時將與其在一起的男子劉某帶到黎平縣公安局審查。經詢問獲悉,兩人于6月底在通道縣縣溪鎮街上認識,幾天后,劉某向楊某表白說喜歡她,楊某也表示愿意跟他談朋友,并確立了戀愛關系。劉在明知楊不滿14歲的情況下,將其帶至黎平縣洪州、德鳳等鎮招待所內,多次與其發生性關系,后又將其帶到德鳳鎮吳某經營的“夢相樓”發廊賣淫。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方認為劉某的行為屬于與幼女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