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帶血針頭敲詐錢財 兩男子領刑二年零六個月
錦屏王某里、王某軍兩兄弟,兩次攜帶帶血注射器,以傳播艾滋病毒相威脅,敲詐勒索錢財,非法獲利近3000元。近日,錦屏縣法院就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分別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兄弟倆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2月23日16時許,在錦屏縣三江鎮步行街社區林業綜合樓二樓一包房內,王某里與王某軍聲稱申某某打傷了王某里的嘴巴,便要求申拿錢來“擺平”,否則,就要把艾滋病毒傳染給他。說著,兄弟倆抽出了一只帶血的注射器,要往申某某身上扎。申某某害怕,交出了1490元現金后才得以離開。
2010年3月份,王某里兄弟倆拿廢舊塑料品到三江鎮飛山社區楊某某廢舊收購點賣“找麻煩”。其間,他們以被楊某某的女兒辱罵為由敲詐錢財。王某里還當場用注射器抽出自己的血液,揚言楊某某不給錢就把艾滋病病毒傳染給他的女兒。楊某某及其妻袁某某被逼得沒有辦法,只得交出了1300元現金。
法院另查明:王某里、王某軍均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里、王某軍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持針管以傳染艾滋病相威脅,兩次勒索受害人現金達2790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