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情人被任命副局長 女子以裸照要挾敲詐22萬
據揚子晚報 得知昔日情人被任命為某局副局長后,一名女子竟然拿著對方的裸照相要挾。為贖回“艷照”,這位副局長先后付給對方22萬元。日前,徐州新沂市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四年半。
事情要從去年5月的一次朋友聚會說起。在這次小范圍的聚會上,新沂市青年女子夏某結識了在另一機關工作的羅某。很快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后有家庭的羅某迫于壓力,向夏某提出了分手。夏某近日得知羅某被任命為副局長,她給羅某發去幾張羅某的裸照,并留言威脅。羅某只好按夏某的要求把錢匯給了她。接下來,夏某如法炮制,在2011年3月至5月間,以出國、治病、買車等理由,先后威脅勒索羅某22萬元。羅某后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夏某后被抓獲。案發后,夏某退還羅某2萬元。(文中為化名)(謝士龍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