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女子治療艾滋病期間提供性服務被判刑
中新網訊 記者21日從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獲悉,柳州市一名女子在治療艾滋病期間仍到娛樂場所賣淫被警方抓獲,柳北區法院8月19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傳播性病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一年,罰金5000元人民幣。
2008年8月28日,柳州女子曾某經廣西某醫院檢查,被確定患有艾滋病,自當年9月9日起一直在醫院接受抗病毒治療。今年4月3日凌晨零時30分,已經36歲的曾某來到柳州市某娛樂場所的包廂內,以2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嫖客提供性服務,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一審法院認為,曾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進行賣淫,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傳播性病罪。
判刑后,曾某認罪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