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風景名勝區資源有償使用費征收管理辦法》已施行
近日,記者從州旅游部門獲悉,《黔東南州風景名勝區資源有償使用費征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于5月19日經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批準施行。
我州風景名勝區資源豐富,現已成立有三個國家級、六個省級風景名勝區。為保護和利用好風景名勝區資源,二十年多來,我州旅游部門投入了大量資金和人力物力,不斷加強管理保護和完善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造就了杉木河、下舞陽河、西江、肇興等一批精品景區,推動了景區旅游市場的發展,很多經營企業(個人)依托景區搭建的資源平臺獲得了巨大經濟效益,也給風景名勝區帶來了更高層次的保護管理要求。一直以來,由于景區內未按相關法律法規收取和使用資源有償使用費,隨著景區內旅游市場的不斷發展,景區的管理保護難度加大,導致景區保護管理資金嚴重不足,造成風景名勝區內各權利主體一直未得到及時合理的補償,制約和影響了景區進一步發展。
“《辦法》實施后,在風景名勝區內的‘經營者’,均應依法繳納風景名勝區資源有償使用費,并明確費用繳納的比例、標準、征收方式、機構及費用的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對風景區的保護管理以及風景名勝區內財產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損失的補償。”旅游局的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景區資源有償使用費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景區管理保護與旅游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進一步規范風景名勝區招商引資和開發經營行為,為下步研究開展風景名勝區內財產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損失的補償機制創造有利條件,可更好的將我州風景名勝區資源優勢發揮出來。
據了解,《辦法》已印發到各縣組織實施,對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風景名勝區條例》、《貴州省風景名勝區條例》,促進風景名勝區持續健康發展,嚴格保護管理景區資源,整頓景區市場經營秩序,維護景區群眾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張鴻)
附:《黔東南州風景名勝區資源有償使用費征收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