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方勇在凱里伏法 曾殘忍殺害見義勇為英雄
2007年10月,來自福建省的好青年李紅兵在貴州凱里見義勇為被殺害。如今,此事的時間跨度已有5個年頭,法律將如何嚴懲此案的殺人兇手吳方勇備受各方關注。7月10日,此事終于有了消息,當日上午,罪犯吳方勇在凱里伏法。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10月17日14時許,吳方勇邀約楊昌孫、吳方偉“到街上搶點東西”,遂來到凱里軍分區加油站,結果遇到嫌犯“友”(在逃)。經“友”邀約,四人尾隨跟蹤前往黔東南州醫院看望病人的楊光芝、楊光瓊伺機搶奪。當走到金井路橋頭時,“友”下手扯下了楊光芝戴在耳朵上的兩只金耳環(價值502.6元),后與吳方勇、楊昌孫、吳方偉等一同往凱里市曙光路方向逃竄。租房在凱里市曙光路84號的李紅兵聽見楊光芝“抓強盜”的喊聲后,挺身而出,抓住了跑在最前面的“友”并扯下了其外套。跑在第二位的吳方勇即從褲包內掏出隨身攜帶的單刃卡子刀朝李紅兵的胸部右側猛刺一刀,致李當場死亡。隨后,四人繼續逃竄。后來,吳方勇將搶得的金耳環處理,得了420元人民幣,“友”拿了其中105元,其余贓款被吳方勇、楊昌孫、吳方偉共同揮霍。
法院認為,吳方勇為幫助同伙掙脫抓捕,持刀致見義勇為群眾死亡,其行為己轉化構成搶劫罪,其犯罪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壞,由此,法院遂以搶劫罪判處吳方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吳方勇的死刑判決予以核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簽署了對吳方勇執行死刑的命令。
7月10日上午,吳方勇被宣判執行死刑后,到法院旁聽的市民拍手稱快,一些市民說,這下可以告慰英靈了。(羅應滔 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