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一村民因過失引起火災被依法拘留
2011年7月19日,黎平縣烏潮村堂爍上寨一村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不慎引起火災,造成全村26戶115人受災。日前,黎平消防大隊對嫌疑人依法實施拘留。
烏潮村堂爍上寨位于黎平縣平寨鄉,距離縣政府約110公里,距離鄉政府有13.5公里,且有2.5公里的山路尚未通車,是全縣唯一一個不通公路的村寨。2011年7月19日,該村寨一村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不慎引起火災,造成全村26戶115人受災。火災發生后,經消防大隊火調人員調查取證,確認火災原因系村民姜文杰安排小孩燃放煙花爆竹引燃房頂的木皮,由于撲救不及時,導致火勢蔓延迅速,最終造成26戶115人受災。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姜文杰涉嫌失火罪。消防執法人員在查明火因及核定財產損失后,于2011年7月23日向縣公安局呈請刑事拘留報告書和立案報告書,并于當日將涉嫌失火罪的姜文杰刑事拘留,現羈押在黎平縣看守所,正向檢察院提請逮捕。
該村民因過失引起火災被依法拘留,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同時也給村民在防火安全上敲響了警鐘。(張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