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姑娘索要補償款 法院調解獲款7萬元
嫁出去的姑娘回來分財產
法院調解,妹妹獲得娘家土地補償款7萬元
都說嫁出去的姑娘是潑出去的水,無資格返回娘家分財產,但已外嫁寧波的鎮遠縣青溪鎮女子吳啟碧偏不信邪,將不肯讓自己參與分配土地補償款的哥哥吳啟華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于近日組織調解,維護了吳啟碧的合法權益,也讓兄妹二人握手言和。
外嫁妹妹索要補償款遭拒
2011年,鎮遠黔東工業園區內的光伏產業園多晶硅項目征地,吳家人所擁有的承包地也在其中,按相關規定共補償土地征收費用483571.94元。
本案被告吳啟華是吳家的長子,他的想法是父母已過世,妹妹外嫁,現在的吳家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于是,他將妹妹吳啟碧名下承包地的征收補償費占為己有。
吳啟碧得知此事,覺得不妥,怎么說征用的土地也有自己一份,哥哥“獨吞”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于是,他向哥哥吳啟華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分配其所應當享有的土地補償款。
誰知,吳啟華并不買賬,還說:“你一個姑娘家,已經出嫁,我喜歡送,你就有份,不喜歡送你什么也沒有。”
吳啟碧據理力爭,但沒有結果。事后又經過多次交涉,吳啟華還是不肯松口。
打消顧慮訴至法院
這時,有人給吳啟碧出主意:提起訴訟,讓法院來主持公道。
這確實是一個好辦法,但吳啟碧卻顧慮重重。一是對方畢竟是自己的親哥哥,把他告了,會被人笑話。二來農村都認這樣的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自己起訴可能會得罪很多親戚(吳啟碧的一個姐姐已明確放棄權利)。
思來想去,最后吳啟碧還是狠下心來,于今年1月16日把哥哥吳啟華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哥哥分配10萬元土地補償款給她。
鎮遠縣法院很快就受理了這起案子,并交由青溪法庭辦理。
法官調解,外嫁妹妹獲7萬
看了案卷材料后,法官們認為此事有調解的余地,便決定在開庭前展開了調解。
法官告訴吳啟華,吳啟碧雖然遠嫁寧波,但她的承包地仍在當地,應當獲得征地補償款。但吳啟華始終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已經出嫁的姑娘就是不能再參與娘家財產的分配。
吳啟碧狀告親哥哥的事很快在當地傳開,引起了廣泛關注,群眾說什么的都有,有的認為嫁出去的姑娘就是潑出去的水,吳啟碧不該回來爭補償款,況且,她在寧波夫家也有財產,這就更不應該同時享受了。
也有群眾認為吳啟碧有權利參與分配,因為在被征用的土地中,確實有她的份。
由于此事關注度極高,法官決定再次進行調解,而且到吳啟華所在的青溪鎮關口村公開舉行。
調解會舉辦當天,四鄉八寨的鄉親都來旁聽,場面十分熱鬧。調解中,法官說,吳啟碧雖然遠嫁他鄉,但她在本村生活時,為村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按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擁有土地承包權就擁有土地收益及征收補償的權利,所以,吳啟碧的請求合理合法。
隨后,法官采取個別談話和面對面交流等方式展開調解工作,同時還請吳家兄妹的親戚出面協調。
5個小時后,調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吳啟華、吳啟碧兄妹自愿達成了協議,即吳啟華從征地補償款中拿出7萬元分配給妹妹吳啟碧,并當場兌現。此外,兄妹倆還當著大伙的面,握手言和。(劉正章 徐世釗 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