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交警兩小時成功破獲摩托車傷人肇事逃逸案
3月6日,黎平縣敖市鎮岑羅村二組農民吳宇全懷著無比感激的心情來到黎平縣交警大隊給黎平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周長宏送上一面錦旗,上面寫著八個大字:人民交警 破案神速。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2月28日16時許,黎平交警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在黎平機場大道有一輛二輪摩托車碰撞一騎自行車的小孩后肇事逃逸了”請查處。接到指令后,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周長宏立即帶領事故處理民警前往事故現場,同時部署在車站、西門橋、平街、洛團各崗點的執勤民警馬上設卡攔截,要求對二輪摩托車進行攔截檢查。到達事故現場后,由于被撞的是一名十歲的小孩,事出突然,加上小孩受傷,根本沒有看清車輛的顏色,該路段人員稀少,給破案帶來一定的難度,通過快速勘查事故現場,地面上只留下一條挫劃印和肇事車輛遺留現場半截的剎車手柄或離合器手柄,交警根據現場留下的痕跡,開展調查走訪工作,根據群眾的舉報得到一條重要線索,當時是一輛白色太子型二輪摩托車,往職中方向逃跑。得到這一重要線索后大隊長周長宏對事故進一步作了安排,隨即通過各卡點反饋情況看,目前沒有類似二輪摩托車經過。現場民警立即兵分三路,一路留在現場進行仔細勘驗,盡可能收集更多有價值的線索;第二路立即走訪附近周邊村寨群眾,第三路前往城區各摩托車銷售點行進行調查。同時大隊派出警力前往各修理廠逐家逐戶進行排查。搜索至18時20分許,在強大的偵查壓力下,懷有畏罪心理的肇事者王正華主動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并如實交待了肇事逃逸的事實經過。
經查,2012年2月28日,黎平縣大稼鄉平底村二組駕駛人王正華(男,39歲)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黎平縣城關五開路由五開南往五開北路方向行駛,16時08分,行駛至五開北路0公里加800米處時(新中醫院路段),車輛前端與騎自行車由東往西行駛的貴州省黎平縣敖市鎮岑羅村二組吳某某(男、10歲)碰撞肇事,造成吳某某臉部被劃破、左肩膀鎖骨折斷、頭部受傷的嚴重后果。事故發生后王正華駕車逃逸,并將車藏匿于薛家坪一木房中。
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陸書明 吳正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