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食貓狗肉 那豬怎么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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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重慶晚報》報道: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在征集意見過程中,有不少市民對“動物福利”提出質疑。對此,法律專家經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4月份向相關部門提交專家建議稿。
記者了解到,《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并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史記》關于荊軻的記載中提到過一個人,曰狗屠,此狗屠即今天的殺狗者。由此可見,食狗并非自今天開始,而是古已有之。關于屠貓,某些地區根本不會有人食貓肉,飲食習慣使然,而南方比如廣東則食貓風盛,幾乎成為一種美食,大約也并非始于今天。那么,突然殺出一部禁食狗貓肉法,到底有何依據?假如此法實行,不僅當今食狗食貓肉者當罰當拘留,且古代的荊軻之流也應當受到處罰,受到譴責,這又置中國的古人于何處?
一頭豬聽說此法要施行,相當振奮,立馬上書其祖宗豬八戒,要求豬宗通過其在《西游記》中的一世英名見相關專家,帶上黃金若干,紅包若干,豆腐干若干,豬代表萬人簽名的求助信求見專家。
八戒:專家,教授,某代表全體數億子孫來求見貴專家,有一事相求,即狗貓有救,我等豬們無救,尚在苦海之中,愿專家教授借此立法機會,將我等一并考慮進去。
我豬類產生以來,為人類做出了巨大貢獻,無我等就不成其家,“家”一字本來房子下面是頭豬,豕,我等之象形。人類如此重視我們,為什么天天還要吃我們,而不吃狗貓?狗,一生只有一種功能,即汪汪亂叫,人以為它在看家,實則它是在罵你們人類,罵你們人類無緣無故關它們禁閉。貓,最大的貢獻據說是抓耗子,可現在城市里面沒有土地,沒有窟窿,只有水泥地水泥墻,耗子絕跡,貓還抓的什么耗子?夜夜嚎叫,比狼尤其難聽,你看我們豬多么低調,不給吃只會哼兩聲,哪有貓之煩人?為什么反而要專吃我們?
當狗貓也是人類食物之一時,豬尚且還有喘息的機會,若食狗貓成為違法,我等豈不遭殃?而入十八層地獄?
再說了,豬堅強知道吧?它是何等通人性?何等能抗震?何等能忍耐?豬堅強可以說是我們豬家的堅強兒孫,人類將其奉養,送博物館,是我們豬家的驕傲,可轉眼就不認我豬家的榮耀,而忘卻豬家的貢獻了?
還有,我老豬一世英名,全在《西游記》里面寫著,可謂彪炳史冊了,不僅為人類的佛教事業發揚光大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而且給人們樹立了一個只知干活拼命不知名利為何物的榜樣。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我老豬的面上,也應當利用此次立法的機會將我們一并寫上去。
然后,老豬將紅包元寶紙幣還有狗寶貓腎鹿茸象牙等一并奉上。后來據專家說,已經考慮了豬八戒的正當訴求,將在一年后立法禁止食用豬肉。但其條件是,要求豬八戒再送不少于此次數量的狗鞭鹿茸元寶紅包等物三次以上。
然后是牛魔王,然后是驢王,馬王,當然還有耗子精,狐貍精一干首領,來到專家所在小區,紛紛貢獻紅包,或通過獸民來信,或通過熱線電話,或通過網上獸意,發起一波波正當立法訴求。估計三五年以后,人類只能吃豆腐干,或者變成食草動物了。
(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