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和情婦 “權”與“色”間不得不說的關系
又一高官被情婦拉下馬!繼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沈志強“一貪為紅顏”之后,原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邱伙勝也身陷“情婦門”。因情婦韓某電話攻勢、借懷孕要錢等花招層出不窮,邱伙勝被迫大舉“借錢”,先后向下屬和朋友流淚索要105萬元,其中98萬給了韓某。1月27日上午,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邱伙勝對指控供認不諱。(1月28日《新快報》)
從相關報道中我們得知,邱伙勝淪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源于姓韓的情婦。1999年,韓某在其朋友的通訊錄上看到當時任增城市委副書記兼市委政法委書記邱伙勝的電話,便一連打了三四十個電話進行“騷擾”。一開始邱伙勝還有定力,對韓的電話“敬而遠之”。后來覺得好奇,才回撥過去,并約定在賓館“見面”,隨后兩人發(fā)展成“不正當男女關系”,持續(xù)時間為5個月。
然后,這5個月,讓邱伙勝付出了慘重代價。短暫的風流快活后,麻煩接踵而至——情婦韓某開始一次次向他要錢,第一次要30萬,邱伙勝給了23萬;第二次要50萬,邱伙勝滿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萬,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邱伙勝給了她25萬。為了滿足情婦、擺平情婦,邱伙勝到處向朋友“借”錢。數(shù)名行賄人在證詞上都提到,邱伙勝在要錢時淚流滿面,說如果沒有錢就會“家破人亡”或者“兩公婆要一起跳樓”。
被情婦所“逼”,“含淚”受賄,以至今日“頭發(fā)花白,戴著眼鏡,臉色煞白,顯得有點臃腫”……在近年眾多落馬貪官中,當過市委政法委書記的邱伙勝真夠狼狽、真夠可憐的了。細心的網(wǎng)友注意到,邱伙勝的“貪績”與那些動輒數(shù)百上千萬的貪官比起來,可說是“微不足道”,但它有“看點”——被“逼”悉數(shù)送給了情婦。如此短暫又充滿“傳奇”的情色故事,要想不載入貪官情婦吉尼斯紀錄大全,那實在是難!
俗話說得好,色字頭上一把刀。當過政法委書記的邱伙勝對個中道理比一般人都要深諳得多,因而一開始對有意“騷擾”的韓某心存防備,但時間一長,心中那份色欲便沒有控制住,成了美色的俘虜。在邱伙勝的潛意識里,期望小美人有“情”,因而叮囑她要循規(guī)蹈矩地跟著他,不要打電話或幫人辦事。哪知這位韓姓情婦并非奔情而來,而是另有所圖,“胃口”大得驚人,比他這位政法委書記還要強悍得多。
據(jù)報道,第三次要錢時,邱伙勝很生氣,說要將情婦韓某抓起來,但韓非等閑之輩,聽邱伙勝這么說,竟揚言“今天你抓我,明天就有人來抓你”。為了臉面,為了官位,邱伙勝只得乖乖入“套”,被無情的情人牽著鼻子,利用手中的權力,向5名下屬或朋友索賄105萬元,并在職務變更等方面為上述人員謀取利益。站在審判席上的那一刻,邱伙勝一臉沮喪,但早知今日,又何不當初好好管住自己的檔下之物?
在我看來,邱伙勝遭情婦勒索含淚受賄,那是活該,不值得同情。善良的人們切莫為貪官的“淚水”所惑,把其犯罪的根源都歸于“情婦”,將此作為對其從輕、減輕處罰的依據(jù)。要知道,邱伙勝與情婦,那是各有所求,各取所需。一個有權,權可“借”錢,一個貌美,秀色可餐,故而一拍即合,上演了這幕“因色弄權”的荒誕劇。因而,對“含淚受賄”的貪官,哪怕其“淚如雨下”,也應從重處罰,以儆效尤。
(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