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要不到錢”的農民工凸顯了什么怪圈
2月1日,鄭州市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舉行“冬日暖陽———討薪進行時”大型援助農民工公益活動。然而,當天卻上演了多場農民工討薪事件。2月1日上午,上百農民工堵路討薪,北環大動脈“腸梗塞”,車輛排起長龍。一位吳先生稱:“我知道‘堵車’是違法行為,但不違法不中,不違法要不來錢。”(《河南商報》 2月2日)
當前,維權的路徑已經向非正常軌道滑進。一種是暴力維權,另一種是自殘性維權,像河南新密的“開胸驗肺”事件,拿自己的身體作為維權道具。最后一種就是像鄭州這樣的訴諸悲情“違法式維權”,向公眾表明自己的痛楚,制造輿論壓力,給政府施壓。
這些維權者,知道自己堵路的行為是違法的,但他們也知道,唯有這種違法才能實現自身的權利。因為,他們并不是首先就開始實施這種違法行為,而是在無數次的維權失敗后,才出此下策。一位何女士說,經過多次交涉,拖欠方都不理不睬。1月28日,她曾找過鄭州市建委清欠辦和辦公室,還曾多次找過北林路辦事處,但對方都要他們去找建筑公司交涉,然而,航天建筑方的負責人毛姓副總卻遲遲不肯現身。總之,“我就像皮球一樣,被一腳踢過來,一腳踢過去。”因此,建筑方拖欠工資是事情的起因,但是,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則是引發堵路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以往的無數次這種堵路的經驗表明,相關部門通常是不會特別理會民眾的維權要求,他們將維權的公民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因為他們知道,就是不理會、不搭理這些維權的公民,并不會引起什么特別嚴重的后果,那些無助的公民根本無法撼動他們的地位和官階。但是,一旦他們集體上街堵路了,這事件的性質就變了,從一個單純的維權事件變成維穩事件了。而維穩則是各級官員“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關系到各級官員頭上的烏紗帽。因此,他們就會特別注重公民維權的問題,因為只要解決了公民的維權問題,堵路就會消失,而維穩的目的就達到了。
這個路徑也出現在湖南省瀏陽市鎮頭鎮的長沙湘和化工廠污染事件中。從2004年上馬鎘生產線后,當地就出現周圍樹木枯死、村民中毒的癥狀。可是,面對著居民的大量投訴,直到去年7月30日居民大規模圍堵鎮政府以前,有關部門作出的結論仍然是“廢水、廢氣中各類污染物均做到達標排放”的結論。而一旦發生居民圍堵鎮政府的事件,各級政府就迅速行動起來,各種措施也開始采取了。所以,作為維權的公民也開始意識到政府官員的這種“維穩比維權更重要”的邏輯,他們在維權無望之時,開始利用各種堵路的違法手段,制定維穩事件,從而倒逼政府部門幫助他們維權。
鄭州的堵路事件發生后,北林路辦事處書記迅速趕到現場,當地勞動監察部門也開始介入,預計這一事件將很快得到解決。但是,如果政府官員不轉變工作思路,不真正把民眾的溫暖掛在心頭,不將每一個維權事件當作維穩事件來看待,那么,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眾將維權事件化作維穩事件,法治只會漸行漸遠,社會只會越來越不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