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腐敗為何不敵明星秘聞
劉芳菲實則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載了社會對證人的誤解。證人雖然涉案,但證人并非嫌犯。
昨日最受網友關注的涉案新聞就是王益受賄案的庭審了。不過,被關注的焦點好像并不在庭審,而在涉案的女明星。三大門戶網站在有關此案的首頁鏈接上均重點突出了劉芳菲與趙薇涉案。一宗涉案金額高達1196萬元的貪腐案件,就這樣被娛樂化了。
這也難怪媒體選擇,高官腐敗不敵明星秘聞,有著更深層次的問題。
傳播學上常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換到這兒,就成了貪官受審不是新聞,貪官牽扯出哪個(些)明星才是新聞。網民對貪腐弊案的“審丑疲勞”,反襯出的正是貪腐嚴重的現實。如何以有效的制度推進反腐敗的深入,將是中國需要長期面對的發展難題。
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里,司法案件娛樂化不可避免。但嚴肅的司法案件只剩下娛樂化,那就得引發重視了。娛樂遮蔽了司法本身,受傷害的不僅是法治,也包括明星。比如趙薇,從報道中看,她確實跟王益案沒有司法上的關聯,說她“涉案”真有點冤。而在網友之間爭議最大的劉芳菲,被確認在王益案發之前兩人曾經交往,并有“談婚論嫁”的經歷。這樣的八卦,上娛樂版面沒啥問題。但在案件報道中,就應該只是枝節。應當承認,無論是貪官、還是明星,都有戀愛的權利。一對單身男女間的情事,本無可指責。
劉芳菲的司法角色其實并不是王益的前女友,而是王益案的證人。據《法制晚報》昨日報道,劉芳菲在王益案中,作為證人親自出具證言,證實王益曾經收受李濤賄款,為自己償還房貸。案發后,劉芳菲退還了200萬元及利息。
刑事司法中的證人,是指知道案件情況,并就自己知情的部分作證的人。在中國這樣一個崇尚“無訟”的國度里,公眾對證人的認識比起被告人來說,好不了太多。劉芳菲實則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載了社會對證人的誤解。證人雖然涉案,但證人并非嫌犯。
在王益案中,劉芳菲需要被還原為證人,這宗貪腐弊案也需要還原到司法程序和法庭審理中來。當“司法”與“八卦”各自歸位之后,才能讓王益案的歸王益案,讓劉芳菲的歸劉芳菲。
□王琳(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