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產品”不是質檢總局說了算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個別媒體“誤讀”了其《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后標志使用問題的通知》。質檢總局目前并沒確定今后停止使用“中國名牌產品”。相反,正在研究并重新啟動中國名牌戰略。(《北京晚報》7月18日)
又是媒體一廂情愿!看來,“中國名牌產品”這個怪胎,并沒有被掃進歷史故紙堆。質檢和名牌,其實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遠親,質量過硬不過是合格產品的代名詞,能否成為名牌產品,取決于市場和消費者的接納程度,而不是由公權機構決定和授予。一個是掛在墻上的牌匾,一個是藏在消費者心中的口碑,這種試圖以某些機構評定而獲得市場認可的奢望,早已被三鹿奶粉的丑聞擊得粉碎,然而廢除的僅僅是“國家免檢產品”這個眾矢之的,其背后的原因值得玩味。
據了解,僅2005年到2007年的三年間,國家質檢總局旗下的“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就公布了近兩千個“中國名牌產品”。除此以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其他評選,如“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選。直到三鹿奶粉事件發生,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才不再直接辦理。可見,質量監管部門對評選活動的積極性是異常高漲的。
質檢部門只是監管產品質量安全的,既沒有“免檢”的權力,更不能代替市場和消費者來做品牌價值的裁判員。事實已經多次證明,任何公權機構主辦的商業化評選,都難免產生巨大的利益尋租空間,商家只能欲拒還迎。所以說,這種違背市場經濟特征的評選,不僅沒有其合理性,更不會產生公信力。
(宋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