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本就該重典治亂
據騰訊博客 15日,最高法等4部門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通知要求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要堅決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新京報9月16日報道)
民以食為天!對于生命而言,吃喝是維持并延續生命的最基本生存要素,也是人的最基本生存尊嚴。因此,食品安全問題是“以人為本”行政理念的最基本要求。從對生命的尊重角度來理解問題,食品安全問題重過泰山大過天穹,因此本就該重典治亂,也更該有終生禁入制度予以佐政。
假如不去查閱網絡數據或者計算機數據,全憑人腦記憶,掰指點數,這幾年食品安全事件,已經無法清晰計算出數字。不是我們容易遺忘,而是這些食品安全問題出現得實在太過頻繁,已經使公眾顯現出神經麻木和憤怒疲勞。在我們因為吃幾口東西,就或能遭受健康損害甚至生命凋零的現實面前,在一再接次出現的“問題XX”的貨架跟前,我們那份恐懼和不安,已經漸漸被無奈替代。能不無奈嗎?暫且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在阜陽大頭娃娃事件中曾出現過三鹿奶粉的身影,結果幾年后爆發了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而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曾出現了圣元奶粉的身影,最近圣元奶粉又陷入了“性早熟門”……雖然有關部門和專家站出來證明圣元沒問題,但夾雜其中關于圣元奶源、激素含量、消費者檢測無門等等等等問題和疑云,沒有一個得到明確而能令人信服的清晰答案。在這種稀里糊涂的問責語境中,有人能敢保證未來的奶粉百分之百安全嗎?我們不無奈,又能怎么樣?
假如,大頭娃娃事件時,能對三鹿重典嚴懲,使它的危機公關伎倆失去作用,或可就不會出現之后的三聚氰胺事件。這不是馬后炮的推理,而是事件的發展軌跡往往會受一些因素影響而改變,這是自然物理規律也是社會發展邏輯。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之時,也曾有過較長的時間的隱瞞和公關,若非事件過大,紙包不住火,也許三聚氰胺問題至今是謎。而再回顧三鹿奶粉事件的處理,也遺留下某位官員帶病調職復出這樣的公眾話柄,讓人嗅到行政問責的偏軟味道。這種味道必然會令那些食品安全管理部門的公務人員們,如吃定心丸般舒坦——再大的事件,官帽不會丟,待遇不會跑。那么,他們又怎么會盡心履職、全心投入治亂呢?
因此,從過往食品安全問題的亂象中,我們能歸結出食品安全問題接次爆發的根由,在于食品企業和行政管理沒有如履薄冰的危機意識,自然也就缺失了基本的企業道德和行政職責。在企業“僥幸”和行政“無所謂”的心態中,趨利思維和惰性思維就會占據上風,那么食品安全問題的接次爆出,就僅僅成為一個時間問題。如今,四部門聯合發出的“嚴打”通知,無疑對企業道德和行政職能極具震撼力和威懾力。“死刑”“不得適用緩刑”,這樣的字眼,足夠現下的食品企業和監管部門的某些官員心驚肉跳的了,治亂之效必然可期。
而在同時,也希望有更嚴厲的行業制度佐政“嚴打”。國外有食品安全“一次出事終生禁入”或曰“終身退市”的做法,這樣可以防止一些企業在一次出事利益受損后,變本加厲繼續違法違規操作以期回本的心態,也能對行業自律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我們不妨借他山之石來拯救我們的食品安全危機,構建并完善食品安全的法規建設。當然,我們現下的法律和制度本身也都有著足夠的誠意和善意,最關鍵的還在于執法監管的到位和補位。重典我們不缺,那就需要多一點日常監管、依法監管的行政責任心和作為實功,這才是管好食品安全問題的最終出路。(張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