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歹徒圍困燒死兩保安 庭上喊冤稱未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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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歹徒圍困燒死兩保安
“8.10”縱火案昨重審主犯庭上喊冤聲稱自己沒有放火
據信息時報訊 因一名辭職保安參賭被搶,引發酒家保安與一伙男子互相斗毆,保安寡不敵眾被困在宿舍內,對方叫門不開后竟用汽油放火燒死2人。前日至昨日,曾轟動一時的東海海鮮酒家放火案部分案犯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庭審中,曾被判處死刑的主犯張大業一再聲稱自己沒有放火。
歹徒案發逃竄悉數被抓
案發后,白云區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
2005年8月10日、11日、12日,警方分別在白云區、芳村區抓獲嫌疑人周擁軍(27歲)、霍振奎、黃弟強、楊勇興(31歲)、向兵(17歲,四川省人)。周護軍、周紅軍、周文軍在案發后分別潛逃至東莞、深圳、中山等地。專案組民警在偵查過程中通過對嫌疑人的家屬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終促使嫌疑人周護軍、周紅軍、周文軍于8月16日到白云區黃石街派出所投案自首。8月中旬,數名廣州便衣警察悄悄來到沈陽,將當晚負責點火的曹偉和黃永飛(男,18歲,湖北省人)抓獲。2006年5月30日,潑汽油的張大業也被警方抓獲歸案。
行兇者作惡累累一審判死 該團伙作案累累,盜竊、綁架、搶劫無所不為。據法院已查明的犯罪事實,在本案中潑汽油的張大業曾2005年1月23日凌晨3時許,竄至廣州市白云區齊富路5號金鳳凰制衣廠,見該廠無人,即糾集同案人何停國、夏飛、劉濤(均另案處理)等人到該廠行竊,采取撬窗入室的辦法,合力盜得王英力士101鳳眼機等總值15055元的財物。此外,從2005年1月到2006年3月,張大業和另外5名案犯在廣州市區內到處盜竊、綁架、搶劫、聚眾斗毆,無惡不作。 2006年3月29日凌晨4時許,廖正凱、李少根伙同李根林、張松、毛志勇、陳波、陳輝(均另案處理)等人經預謀,乘坐由陳波駕乘的一輛面包車竄至海珠區琶洲村的一間制衣廠,采取撬門入室的辦法,廖正凱、李少根與同案人陳波持砍刀威脅、捆綁被害人,并搶得小型普通客車1輛等總價值約20.4萬元的物品及現金11000元。
2007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放火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盜竊罪4罪判處張大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放火和聚眾斗毆罪判處主犯周紅軍死刑;而其他5名案犯則分別被判處8年到20年不等有期徒刑。眾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廣東省高院將案件發回廣州中院重審。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此案。庭上,被認定為此案主犯的張大業表示,當日只是應曹偉的電話邀請去幫他的忙,并非本著報復的目的而去,他也沒有放火。周紅軍則表示,他案發后自己不光主動自首,還勸說兩個弟弟自首,屬立功表現,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目前本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情回放 歹徒堵門口 兩保安被燒死 2005年8月7日上午,東海海鮮酒家原保安張某(當時已辭職,但仍暫住該酒家員工宿舍)從銀行取款1000多元,在返回宿舍的途中,見有人在路邊設攤賭博,張上前參賭,結果身上攜帶的1000多元被涉賭人員搶奪。張馬上跑到宿舍叫了幾名員工一齊追趕,在一路口抓住與搶奪其財物的嫌疑人特征相似的男青年周文軍(17歲,湖北省嘉魚縣人),將其打了一頓并扭送至黃石街派出所,后因證據不足周文軍被釋放。周文軍遂與周紅軍、周護軍商量尋機報復。
同年8月9日22時許、10日凌晨2時許,周紅軍、周文軍、周護軍等人兩次攜帶木棍竄至黃石街江夏村大唐大街東海海鮮酒家員工宿舍附近,挾持并毆打該酒家員工,逼問扭送周文軍的保安員去向。雖導致兩名員工受傷,但終因人少不敵酒家保安員。
于是,周文軍打電話給周禮平請求幫忙。霍振輝和周禮平糾集張大業、劉定勝、李少根和曹偉、黃第強等十余人持刀、鐵水管等工具趕至東海酒家員工宿舍附近再次與酒家保安員發生斗毆,將保安員黃某某、李某、黃某等人逼得躲進宿舍并用鐵床堵住房門。隨后,張大業與同案人圍住宿舍,用鐵棍等物擊碎宿舍窗戶玻璃,并向宿舍里面扔磚頭等物強迫他們出來但未果。
周紅軍等人威脅,揚言“再不出來就放火燒”。黃第強用一個礦泉水瓶從附近一輛摩托車上接來汽油,并交給曹偉,向兵提供打火機,張大業與曹偉將汽油倒進宿舍并用打火機點燃該宿舍床鋪、蚊帳等物。宿舍頓時燃起烈火,致使黃某某、李某被活活燒死,黃某被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