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長替子泄憤 逼六人下跪磕頭被撤職
《羊城晚報》消息 與公安副局長的兒子發(fā)生沖突不想被追究,只有當眾向他兒子磕頭?本月中旬開始,被冠以“磕頭門”、“下跪門”的帖子開始在網上流傳,稱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長為替兒子泄私憤逼幾名青年下跪。
8月11日和13日,臨猗縣委縣政府在當地政府網兩次做出回應,確認此事,并決定給予公安局副局長王建生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的處分。
事發(fā):七人打傷公安副局長之子
事情源自一起由游泳所引發(fā)的打架事件。據縣紀委牽頭組成的調查組的調查結果,7月25日下午,王建生之子和兩名同學,與張某等7人同在縣城猗頓游泳館游泳。其間,雙方因肢體接觸、言語不和發(fā)生斗毆,王建生之子被對方7人打傷,經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
帖子介紹,當晚警方開始傳喚7名青年,此時這些年輕人已經知道自己打的是公安局副局長的兒子。次日,在家長勸說下,相繼到公安局“自首”。
據介紹,由于涉及公安干警子弟,臨猗縣公安局要求王建生回避,局長辦公會提出兩條處理意見:一是先調解處理,二是若調解未果,對毆打王建生之子的7名行為人分別給予5天-7天的行政拘留、并處200元-500元罰款的處罰。
但隨后卻發(fā)生了被發(fā)帖者稱之為“滑稽荒唐而又駭人聽聞的一幕”—— 江湖比武,輸者磕頭。
受辱:六青年在家長陪同下磕頭
就在公安局做出決定后不久,王建生“托人轉告3名學生和4名青年的家長,讓他們與其子王某進行公開比武,誰贏了他兒子,他便不再追究誰的責任;輸者如果能當眾給他的兒子連磕三個響頭,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對方責任。”發(fā)帖者稱王某參加過散打專業(yè)訓練。
接到公安局副局長口頭發(fā)出的“挑戰(zhàn)書”,無可奈何的家長們被迫同意了對方的要求。“8月5日下午,副局長王建生吩咐手下在局班子成員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公安局六樓會議室騰出作為比賽場地,還叫來一名熟悉散打的民警出面擔任裁判。下午4時左右,7名大學生、社會青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進縣公安局六樓會議室,根本無人敢與副局長的兒子出手對打。在場的家長們只得強忍著委屈,流著眼淚讓孩子們依次跪在副局長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頭求饒。”
據后來的官方調查結果,7名青年中6人在家長的陪同下給王建生及其子下跪。
一名家長告訴記者,磕完頭后,他們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而受了奇恥大辱的孩子們,回家后號啕大哭,至今也沒臉出門見人。
反應:臨猗民間都覺得很荒唐
事件最先在當地民間傳開。當地一名市民向記者介紹說,最近一段時間來,此事已在當地民間傳得沸沸揚揚,“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大家都覺得很荒唐”。
民間的議論,引起了臨猗縣委的注意。雖然此時網上還沒有關于此事的消息,但臨猗縣決定主動在政府網上回應此事,8月11日,政府網發(fā)出《臨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建生停職檢查》的消息,確認王建生擅自采取“江湖比武”、輸者下跪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縣里成立調查組開始調查,對王建生立即停職檢查。
處理:跋扈副局長最終被撤職
臨猗縣做出回應的第二天,隨著《山西臨猗驚爆“磕頭門”事件》的帖子先后被轉載到天涯、百度貼吧等論壇,此事被網民冠以“磕頭門”、“下跪門”的稱呼流傳于網絡,并引起網民熱議。
顯然,臨猗縣委對王建生“停職檢查”的處理并未讓部分網民感到滿意。“停職檢查即所謂的嚴肅處理?這么惡劣,影響黨的形象的行為來個不痛不癢的停職檢查”,一名網民在百度貼吧跟帖評論。
臨猗縣委縣政府13日再度做出反應。當天,《給予王建生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的處分》出現(xiàn)在臨猗政府網。
決定稱,2009年8月13日晚8時,臨猗縣委召開常委會議,聽取了縣紀委對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認為王建生“采取與其身份不相稱的比武下跪辦法解決”,違背了黨的宗旨,侵犯了公民的權利,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決定表示,縣委常委會批準了縣紀委常委會議做出的處理決定:給予王建生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縣政府召開了常務會議,批準了縣監(jiān)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做出的處理決定:給予王建生撤銷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處分。(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聲音:莫讓權力成為讓人下跪的“神位”
近兩年,被曝光的民眾向當權者下跪的新聞已有好多起了,但似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的副局長王建生這等惡劣的還不多見——他竟以比武的名義,讓7名與他兒子有“過節(jié)”的青年向他及兒子下跪。
堂堂一公安局副局長,要說不懂法,那是瞎話。迫人下跪,絕對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嚴權,相信作為公安局副局長的王建生心里很清楚。那他為何還明知故犯呢?實乃張狂的權力所致!在他看來,其地盤上竟有“野小子”敢傷害“衙內”,豈不自找麻煩?于是便耍起威風、擺起譜來。
下跪作為一種陋習,在中國存在了幾千年。可讓人想不通的是,現(xiàn)在都已21世紀了,還有如王建生這樣的“官老爺”做派者,醉心于讓民眾給自己下跪,最終落得個撤職下場,也是咎由自取。
權力是個好東西,但權力一旦脫離了自我約束與公眾監(jiān)督,極易給他人及自己招禍。迫人下跪的“惡仆”們也許忘了這樣一個道理——任何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是私家財產可以隨心所欲地支配!誰讓權力過度張揚,誰就要為此付出高昂的違法成本。不知此時賦閑在家的王建生是否明白了這一道理?
我國是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絕不允許人高于法、權大于法。迫人下跪的做法,不僅情節(jié)惡劣,而且社會影響很壞。每一名手握重權的公仆當謹慎做人、小心行事,別在沖動中讓權力成為讓人下跪的“神位”,那不僅羞辱了自己,說不定還會毀了自己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