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民用18年混成大毒梟 生意“走向世界”
《中國青年報》12月8日報道 1990年,30多歲的四川省宜賓市南溪縣農民蔣家田來到昆明,靠在昆明南窯火車站倒賣火車票度日,之后開始零星販毒。十幾年后,蔣家田成了昆明火車站及附近區域聞名“江湖”的“蔣老爺子”。
2008年9月15日,在蔣家田人生最得意的時候,在其玫瑰灣商務會所的辦公室里,被警方捉拿歸案。一個作案人數多、作案次數多、觸犯罪名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就此浮出水面。
他們甚至影響了昆明毒品市場的行情
“我做的都是正當生意,沒有什么違法犯罪的事。”2008年9月15日晚上11時,當警方第一次對蔣家田進行訊問的時候,蔣家田一臉無辜地說:“我不知道為什么把我帶到公安機關。”直到2008年9月18日,當警方對蔣家田進行第八次訊問時,他才第一次供出自己販毒的事實。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上個世紀的1998年,蔣家田開始在昆明宋旗營一帶做零星販毒的買賣。某天,他因為介紹兩個云南會澤縣人到新疆人吐爾洪·買買提那里買海洛因,被會澤縣公安局抓獲,在會澤看守所拘押了7天后釋放。2001年冬天,蔣家田在購買了30克海洛因準備賣給一個四川女人時,被昆明市公安局禁毒分隊抓獲,判處11個月的有期徒刑。
從監獄出來的蔣家田重操舊業,并且販毒生意越做越大,雇有保鏢10多人。由于有了被抓的經歷,蔣家田變得日益狡猾。他有專門的毒品來源渠道,由他雇用的馬仔分別負責購毒、運毒、分銷、觀望等,蔣家田本人在毒品交易中幾乎從不接觸毒品,也從不在交易中出現。從1990年到2004年,蔣家田依靠零星販毒初步形成了以毒養惡、以惡護毒的黑惡勢力。
2002年6月,21歲的保山龍陵縣農家女孩楊菊芬來到昆明,在同鄉開的洗腳店里打工。某天,蔣家田來店里洗腳,長相清秀的楊菊芬博得了蔣家田的好感。一個星期以后,蔣家田給生活貧困的楊菊芬租了一套房子,還給了她一張存有1萬元的銀行卡,楊菊芬與大她28歲的蔣家田同居了。3個月后,楊菊芬懷孕,之后生下了她和蔣家田的女兒小玲。
蔣家田與楊菊芬的相遇,使蔣家田的販毒生意從零星販毒轉為小宗又轉為大宗販毒,而楊菊芬也由一個農家女孩變為大宗販毒的主犯,她的父親、母親也由此卷入毒品犯罪,一個家族販毒團伙在昆明開始了他們長達5年的販毒史。他們販毒活動,甚至影響了昆明毒品市場的行情。
毒品生意“走向世界”
據楊菊芬的母親蔣滿英交代,楊菊芬生下女兒后,蔣滿英和楊菊芬的父親楊國應從老家來到昆明照顧楊菊芬。“盡管我們知道他已有家室,并且有3個成年的兒女,但我們還是默許了女兒與蔣家田的關系。”
由于蔣家田和楊國應是同齡人,蔣滿英和楊國應覺得他們很談得來。“而且蔣家田曾因販毒被公安抓過,而我兒子也曾因販毒被判了死緩,所以我們心里就沒了隔閡。”蔣滿英說:“我家女兒跟了蔣家田后經濟有了好轉,我們從心里感激他,后又聽說他認識很多做毒品生意的人,我丈夫楊國應就跟蔣家田說他在緬甸認識一些做毒品生意的,可以搞到一些毒品來昆明。蔣家田就說,帶來試試看,到時候他找人買。”
有了蔣家田的承諾后,楊菊芬從她存的兩三萬元中拿出了8000元,讓父親楊國應到緬甸進貨。拿著錢的楊國應先坐車去緬甸,找到一個龍陵的老鄉后以70元一克的價拿了80克海洛因。背著這些毒品,楊國應或走路或坐摩托回到龍陵,再從龍陵坐車把毒品帶回了昆明。到昆明后,經蔣家田電話聯系后,楊菊芬和楊國應帶著這些海洛因在昆明南窖村出租房找到一名男子,男子驗貨后,以300元一克的價格,將共計2.4萬元給了他們后就走了。
第一次生意做成之后,楊國應到緬甸運毒的量也越來越多,每次他都是帶著現金坐客車到臨滄市鎮康縣南傘鎮,然后走到緬甸老街去找老板,在老街現金現貨交易,背著毒品走回南傘,再坐客車回昆明。有時他帶毒回來了,會回老家呆幾天再回昆明。毒品賣得差不多了,他又過去帶。帶上來的毒品基本都放在他們租住的地方。慢慢地,向楊菊芬要貨的人多了起來。
販毒家族的覆滅
蔣家田和楊菊芬購買的海洛因,大部分都賣給了一個叫李文彩的女人。當楊國應帶回了毒品,楊菊芬打電話通知李文彩貨到了時,李文彩每次都騎著電動車,用一個黑色塑料袋提著幾十萬元現金過來。那花花綠綠的幾大摞百元現金,讓楊菊芬的母親蔣滿英心跳加速,“這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多的現金”。每次,李文彩都大大咧咧地把毒品放在塑料袋里或別在腰間帶走。 2008年6月12日,李文彩從蔣滿英住處取了海洛因,回到所租住處與人交易,被警方當場抓獲,查獲毒品海洛因一塊,凈重347.6克。
李文彩被抓后,蔣家田和楊菊芬暫時停止了毒品生意。兩個月以后,蔣家田讓楊國應將他的一批麻黃素找一個緬甸人接貨,楊國應從中賺取了10多萬元。在此之前,蔣家田曾多次介紹兩個景洪女人賣麻黃素,這兩個女人每次送上來的貨都價值幾百萬,由蔣家田幫她們找銷路,他從中每次獲得20萬的好處費。
8月底,楊菊芬讓楊國應在中秋節前再做一單,這次要進20塊海洛因。8月27日當晚,楊國應帶著楊菊芬拿給他的37萬元人民幣現金加上自己的10多萬人民幣坐客車去了南傘,然后出境購買毒品。9月12日,楊國應帶著19塊海洛因回到境內,準備交給謝明祥,途中被邊防武警抓獲,凈重6690克的海洛因被當場查獲。
2008年9月16日中午11時左右,警方在保山市龍陵縣平達鄉街腳村,將藏在妹妹家中的蔣滿英抓獲。警方從蔣滿英身上查獲現金2萬多元和幾張銀行卡,其中一張農行的金卡上有180多萬元,這些錢全是楊菊芬一家販毒所得。
蔣家田和楊菊芬的家族販毒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