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名農民工維權堵路半小時 帶頭者被拘10天
昨日,市中級法院就前天發生在單位門前的突發事件主動向媒體通報:3月5日上午8時許,黃陂區三里建筑公司帶來40多名農民工,將常青路往機場方向給堵了半小時。但是“大鬧大得小鬧小得不鬧不得”的預想并沒有實現,其積極參與者盧某還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該院重申支持當事人采取合法正當途徑主張權益,但采取過激方式損害公共利益的,一定予以嚴懲。
3月5日上午8時許,40余名農民工在市中級法院門口的常青路主干道上拉長條橫幅,攔住車輛通行,造成常青路通往機場方向的交通癱瘓。市中院立即派人現場勸解,交管部門也趕來疏導。半小時后民工們被勸至市中院信訪接待中心,常青路交通恢復正常。此事給過往市民帶來嚴重影響。
據悉,鬧訪組織者黃陂區三里建筑公司(簡稱三里公司)是一起執行案件的原告。三里公司于2007年6月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起訴武漢市某塑鋼制品加工廠(簡稱加工廠)。經洪山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由加工廠支付三里公司106.34萬余元。后加工廠未按約定履行,三里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期間,三里公司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證據,欲證明加工廠與某農副產品公司有債權關系,洪山區法院據此裁定要求后者協助執行。農副產品公司提出執行異議。被洪山法院駁回后,農副產品公司向市中院申請執行復議。
市中院查明,錄音資料不能證明加工廠與農副產品公司存在未清債權債務關系錄音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遂于今年2月10日撤銷洪山法院相關裁定,要求重新審查處理。(高星 徐丹丹)
在該案尚在辦理過程中的情況下,黃陂區三里建筑公司組織農民工前來鬧訪。法院依法將積極參與者盧某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事件組織者張某等人進行了訓誡。江漢區分局給予盧某治安處罰行政拘留10日。經教育,張某等人書面認錯并承諾按正規渠道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