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翁五度非禮兩親生女被判刑
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年逾花甲綜援老翁宣稱出于好奇,9年前起五度觸摸兩名親女的胸及私處等敏感部位,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共5項罪名,21日被判入獄5年10個月。心理報告指事件令兩事主社交有困難,夜夜難以入眠。
區院法官指出,兩名事主身心“傷痕累累”,罹患創傷后情緒病,難以信任他人,擔心別人因得悉黑暗往事而對自己反感。其中19歲長女的睡眠長期欠佳,在床上會口咬及用手腳夾緊被鋪,擔心受襲,外出時更憂慮被跟蹤。報告又指她未來難以與他人發生親密關系,擔心離開自己的孩子后丈夫會傷害幼童。
報告又指12歲幼女擔心說出受辱經歷后母親不相信,并拋棄自己,自小活在恐懼和孤立中,經常躲在廁所偷泣。她經常發噩夢和驚醒,情緒波動,回想被父親侵犯的影像后感到不舒服。
法官續指出,被告1979年遠赴中美洲國家薩爾瓦多開餐館,認識妻子并生下兩女一子,不時光顧無上裝酒吧和嫖妓,1995年才回香港當保安員。辯方稱薩國性文化較放蕩,被告未察覺薩港兩地性文化差異而犯案。
法官駁斥此為借口,“因為世界上任何一方的文化,都不會容忍侵犯自己的孩子”,明言被告罪行屬最嚴重違反誠信類別,“沒有像父親保護,反而基于性欲侵犯孩子,法庭有責任阻嚇監護人侵犯孩子”。法官判刑時又指出,被告惡行不涉暴力,但在不同時間侵犯兩名女兒,案情嚴重,判監70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于2001年5月至2008年10月,先后侵犯長女和幼女,兩名女兒首次受害時僅約11歲和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