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堵公路攔警車 兩兄弟雙雙被判刑
6月22日,錦屏縣楊某某遭遇車禍死亡。事發后,其兄弟楊某周、楊某釗等為獲得高額補償抬著棺材聚眾堵塞公路長達33小時,還阻攔警車……近日,錦屏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當庭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分別判處楊某周、楊某釗有期徒刑6個月和拘役4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6月22日12時許,楊某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錦屏縣啟蒙鎮巨寨村寨伍自然寨路段S311省道時,與同向行駛的客車發生碰撞,致楊某某當場死亡。當日14時30分許,當交警勘查完現場,指令死者家屬搬移尸體,查扣肇事車輛時,遭到死者的弟弟楊某周、三弟楊某釗的拒絕,他們提出要賠償120萬元才準移動尸體,也不準交警將客車扣走。同時,二人組織親友將尸體放入冰棺將公路堵塞。
當日20時許,在民警準備將客車駕駛員和押車員帶走調查時,楊某周又讓親友用木凳攔在警車前面,不讓警車通行,并強行要求駕駛員或押車員留下一人守夜,索要數萬元的伙食費。22時許,押車員將1萬元交給楊某周并同意留下守夜后,才將警車放行。至次日17時30分許,公路被堵塞27個小時。
6月24日11時許,交警準備組織雙方調解,可楊某周、楊某釗等人卻提出要帶客車駕駛員和押車員到現場協商。二人的要求被拒絕后,便組織10余名親屬再次將公路完全堵塞。約6小時后,公路才再次恢復交通。
7月14日,縣交警大隊對此次事故作出認定,死者楊某某和客車駕駛員分別承擔同等責任。7月25日,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客車駕駛員一次性賠償死者安葬費、死亡賠償金等168000元,當日兌現。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周、楊某釗無視國家法律,在其兄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后,為了使其家屬獲得高額的賠償和事故得到盡快處理,兩次組織多人堵塞S311省道,造成該線中斷長達33小時,致使經過該線的車輛無法正常通行,破壞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二人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291條,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據此,該院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當天,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百余名群眾旁聽了此案的審理和宣判。旁聽群眾表示,表達自己的訴求,一定要通過正規、合法的渠道;藐視法律,超越法律底線,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莊公輝 劉榮廷 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