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安徽小伙畸戀27歲少婦 遭遇分手怒殺情人
四川新聞網消息 16歲的安徽小伙與27歲的三臺縣少婦,兩個看似毫無關聯的人,卻因在江蘇揚州發生的一段畸形戀情,引發了一起發生在綿陽城區御營賓館門口的一起殺人慘劇。1月25日,此案經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陳懷東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2007年初,年僅16歲的陳懷東從安徽農村老家來到江蘇揚州一家服裝廠打工,認識了同廠的三臺婦女陳某,不知其已婚,兩人迅速墜入情網。此后,陳某回到三臺老家,陳懷東竟然自己找上門來,發現對方竟然是一個有夫之婦,甚至還有了一個10歲大的孩子,讓他難以接受,覺得對方欺騙了自己的感情。當陳某提出要與其斷絕關系時,傷心欲絕的陳懷東便產生了報復心理。去年8月1日凌晨3時許,在綿陽城區御營賓館附近,陳懷東強行拉陳某到南山寺,陳某不愿前往,兩人發生爭執。陳某見到巡警,遂招手尋求保護。巡警上前制止,在對峙過程中,陳懷東用美工刀將陳某頸右側動脈割斷,致其當場死亡。當其準備用美工刀割腕自殺之時,警察一腳將刀踢飛。
1月25日,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陳懷東犯故意殺人案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庭審前,死者陳某的丈夫趙某認為,被告陳懷東與其妻子生前接觸屬于騷擾行為,自己的妻子并無過錯,陳懷東應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在庭審中,被告陳懷東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也表示懺悔不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懷東因感情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情節、后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審理期間,陳懷東親屬為其主動賠償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附帶民事部分已達成協議,并已履行。同時,陳懷東認罪態度較好,有一定悔罪表現,可對其從輕處罰。以此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