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村民為犯罪團伙首犯求情 稱其為村公益出力
京華時報6月29日報道 昨天,趙香富和張猛等21人,因涉嫌非法采礦、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和聚眾斗毆,在東城法院受審。首犯趙香富和張猛不認罪,并對“犯罪集團”的指控提出質疑。趙香富的律師還出示了一份村民聯名求情信。
檢方指控,趙香富和張猛糾集多人在歌舞廳等處尋釁滋事,后形成以二人為首的犯罪集團。2007年,趙香富和張猛注冊公司,以公司名義,將團伙成員聚攏在一個大院中,通過在潮白河河道盜采砂石獲取非法利益。無證開采砂石料總量695400立方米價值達630余萬。團伙成員還被指控分別涉嫌實施故意傷害2起、故意損害財物2起、尋釁滋事2起、聚眾斗毆1起。
庭審中,趙香富僅認可故意毀壞財物罪,不認可其他指控,張猛不認可全部指控。兩人稱,他們只是幫助有開采證的人運輸賺取運費,未參與其他事情。趙香富的辯護律師張起淮稱,該案并非是集團犯罪,成員間不存在共同的計劃和分工。
趙香富的律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趙香富老家密云縣劉林池村村民為其寫的求情信。一名張姓村民稱,趙香富為村里的公益事業出力不少,修好了村里幾十年來臟、亂、差的街道,還給村里修健身場所、鋪設污水管道。還有村民說,趙香富在村里為人和善,借錢給蓋房和生病的村民等,希望法院考慮這些因素給趙香富改過自新的機會。求情信上,有300余村民簽名并摁下手印。